专家认为:上市公司不宜介入私募基金

  作者:上海证券报 徐霄   日期:2001.07.09 08:1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就在理论界和投资界对私募基金讨论得异常热烈之际,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也呼之欲出。那么,对于一贯嗅觉灵敏的上市公司来说,私募基金是继参股券商之后的又一投资热土吗?有关专家对此持否定态度。

    业内人士指出,从私募基金的投向来看,如果是发展创业投资,则应该鼓励以私募基金为主,资金宽裕的上市公司投资这样的私募基金无可厚非。但是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在出现资金宽裕的情况下,纷纷委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这些进入股票市场的资金已成为了地下私募基金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这样的私募基金,操作还很不规范,上市公司应不宜介入。

    投资基金法工作小组副组长、北京大学著名经济学家曹凤岐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私募基金应主要投资于实业,不宜直接投向股票市场,当然其个人不会倡导上市公司通过不同形式的私募基金将募集资金投资股市,同时,也不应允许上市公司将从一级市场筹集的资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山东证券分析师赵新安博士称,上市公司不宜介入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上市公司的资金投资私募基金,往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股市系统性风险及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将是制约私募基金的最大障碍。其次,中国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才能会受到当前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单一、金融监管森严(无透支、融资困难)的制约,业绩可能难有突出表现。另外,私募集金缺乏统一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的缺失孕育着系统风险。他指出,许多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作出了最低回报的承诺,以吸引投资者,而这种承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不受法律保护,这就容易导致许多纠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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