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康达昨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要求广西康达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对该公司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予以揭示,由此爆出了该公司惊人内幕。
交叉任职情况严重
广西康达自上市之日开始至1998年12月,其董事长、总裁金路达同时兼任大股东梧州外经贸公司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莫玲同时兼任这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1998年12月18日至今,董事会授权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周国敏同时兼任该公司二股东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规定。人员的交叉任职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股东及关联公司占用广西康达大额资金,使上市公司利益受到侵害。
董事会形同虚设
广西康达的董事会极不健全,该公司原董事长兼总裁于1998年12月辞职后,公司的董事会由9人减至8人,董事会授权陈鸿兴负责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周国敏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上缺位。该公司在2000年10月1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只选出7名董事,尚缺2名董事。虽然董事会选出了董事长,但总经理仍未产生。董事会长期不健全,给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带来诸多困难。而这位被董事会"长期授权"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的周国敏既是第二大股东的董事长又是杭州阳光等关联企业的股东。
大股东利益高于一切
广西康达自上市后,募集资金所投项目无一盈利,公司的效益逐年滑坡,频临ST的边缘。上市的五年间,该公司一直卖力地为各位大股东效劳,多次为第一大股东贷款提供担保,并将大额资金源源不断地送入第二、三大股东的"腰包"。这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更使公司自身隐藏了较大的财务风险。
从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广西康达共为第一大股东梧州外经贸9笔借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5175万元、外币180万美元,负连带偿清责任。除此之外,浙大对外技术贸易公司非正常占用了康达杭州分公司大量资金,从1998年起,杭州分公司以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为由与浙大外贸每年都有大额资金往来,但实际上并未给杭州分公司产生效益。与此同时,杭州分公司又与杭州阳光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非正常资金往来。康达杭州分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大笔资金在没有商品购销行为、其它协议、审批的情况下汇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大股东们不停地向上市公司"提款",到头来,上市公司的命运如同一叶小舟,风雨飘摇,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如何,又该问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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