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提醒投资者对开放式基金投资要理性

  作者:证券时报    日期:2001.09.05 07:2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发行华安创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标志着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证监会发言人今天在此间指出,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得到了广大投资人的高度关注,但准备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切不可忽视其投资风险。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放式基金单位是建立在基金管理公司信誉基础之上的证券品种,其风险明显高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国家并不对投资人投资开放式基金所面临的任何投资风险负责;目前证券市场还没有指数期货等避险工具,有可能会出现在证券市场单边下跌时,开放式基金运作困难,面临巨额赎回、资产严重缩水甚至清盘的风险;其次,对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不可抱过高的期望。开放式基金随时面临基金投资人的赎回压力,在目前法规还不允许开放式基金融资的情况下,基金运作中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金的运作业绩;第三,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除了与投资封闭式基金一样须负担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其他运作费用外,还要负担申购费、赎回费等,会增加投资于基金的成本。

    该发发言人指出,为保护投资人的自身利益,保障开放式基金发行和认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投资人应事先认真阅读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确定拟投资的开放式基金是否与自己的理财目标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

    发言人还指出,华安创新基金虽然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而设立,但其是否成功只能由证券市场本身来检验。中国证监会将本着市场化的原则推进开放式基金试点工作。除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外,南方、华夏等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本着成熟一家,试点一家的原则,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试点将陆续进入审批程序。中国证监会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严格监管试点基金的运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该发言人说,为做好开放式基金试点的指导和各项准备工作,中国证监会组织起草了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相配套的《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指导意见》等十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供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试点准备时研究和参考。由于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并无先例可循,缺乏实践基础,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市场进一步检验。因此,这些规定的内容需要随着开放式基金试点的进行加以补充和修改。在试点期间,有关规范性文件将根据试点情况不断完善。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出,推出开放式基金有利于迅速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对于更好地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该发言人还介绍了开放式基金试点的准备过程。据介绍,自去年10月8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开放式基金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交通银行等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积极进行了开放式基金试点准备工作。经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境外专家评审小组和会内有关部门多次评审,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通银行获准开办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业务。在试点工作准备阶段,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外方合作伙伴JP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集团的协助下,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研究开发了有关技术系统,制定了各项业务规则和基金运作方案,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开放式基金知识普及和销售推介活动;交通银行也建立了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系统,多次组织进行了人员培训和系统测试。这些工作都为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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