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方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坚持,(0662)ST康达第二大股东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与东方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目前事实上已经夭折。
据悉,ST康达董事会2001年6月1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情况的函》,指出“东方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广西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发生巨额亏损,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中止履行双方于2000年11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义务。为此,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与东方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已无法依约履行,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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