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股减持须遵循的五个原则

  作者:    日期:2002.01.11 10:4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10日周四,沪深股市开盘之后继续急跌。开始仅仅40分钟就急跌24点。股市连连急跌,股民怨声载道,促使人思考下列问题:国有股减持,到底需要遵循哪些原则才能成功?我个人认为:至少需要遵循下列原则才能成功。  

    第一.“有效市场”原则

    --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第一位的,减持只能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解决,离不开证券市场的发展   

    在中国证券市场,首先是发展市场的问题,其次才是转配股上市、国有股减持、推出证券衍生品等的问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市场不振,谈何减持、谈何其他问题?发展是根本,是第一位的,减持是第二位的、从属于发展的。减持问题,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解决。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    

    第二.“市场规律”原则

    --市场经济没有强买强卖,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注定会被抛弃    

    一个政策是否成功,重要一条是必须符合市场规律。证券市场有证券市场的内在规律。按照规律办事,才能成功;否则只能“叫停”。2001年10月23日暂停国有股减持,根本原因就在于此。财政部的“市场定价”、“十减持一”的减持方案,最终遭到市场抛弃,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市场定价”的内核,在于“高价减持”、实现保值增值、至少财政部可以避免承担国有资产贬值的责任。但这是一厢情愿的,这一思维仍旧是带有“计划经济”、“指令经济”框架的。市场经济中,确定的价格、定价的方式、搭卖的做法,都需要得到市场认同,才能实行。否则,硬性实行,例如高价减持了天大天财等的国有股,只能导致市场“用脚投票”、“集体逃亡”的结果。股指低迷的结果之一,是减持价格高不起来,结果之二干脆是:上述不尊重市场规律的减持方法,到头来只好被暂停。市场经济中,不论是定价的方式、还是定价的高低,或者是减持的比例,等等,都需要得到市场的认可。市场经济没有强买强卖,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注定会被抛弃。这是市场的规律。违背规律的做法,都会遭受规律的惩罚。    

    第三.“股民利益”原则

    --维护股民利益、得到股民用户的政策,才能顺利实施;“损私肥公”行不通    

    财政部2001年度的“市场定价”、“十减持一”的减持方案,其所以不受欢迎、得不到市场规律的认同,根本原因之一,在于这一方案中,国有股股东利益、高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以2001年度减持的天大天财为例,面值1元(上市之后还分过红)、资产4.74元,减持价高达21.3元钱。减持市净率高达4.49倍,而溢价减持的倍率,高达21.3倍以上。国有股原始股东的二十多倍的赢利,全部由流通股东开支。但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流通股股东凭什么“白送给”国有股股东得到如此巨额的“收益”?世上只听说“损公肥私”、哪来的“损私肥公”的道理?损私肥公的做法,不但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鸟,而且,是否也是违背“三个代表”?是否违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中共党史看,中国革命能够成功,关键一条,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由此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国有股减持,同样只有在既有利于国有股股东、又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才会得到流通股股东的积极参与。    

    第四.“避免双输+多赢”原则

    --要避免“减持了20多亿,减少新股发行和老股配售数百亿,减少印花税收上百亿,损失市值成千上万亿”    

    2002年度,要实现“新股发行顺畅、老股再融资便利、印花税收入稳定、券商能够生存、股民能够赢利、国有股顺利减持”的多赢局面,才是符合最大多数人希望的。

    第五.“经济保七”原则

    --股市首先必须为国民经济增长确保百分之七作出贡献,不能为了减持而减持;减持是为了充实社保基金维护稳定,不能由此反而带来不稳定。    

     (海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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