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水平增创业板魅力

  作者:    日期:2001.07.28 16:1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昨天联合公布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的修订建议,会在今后二、三个月内,分阶段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取代现在的豁免措施。虽然交易所行政总裁邝其志不承认是‘全面收紧’,但根据修订建议,创业板上市规定显然比以前更为严格,无论是在公司质素还是对股权结构及交易规定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修订涵盖面相当广泛,主要涉及业务记录、招股机制、管理层禁售期及认股权证四方面。其中包括在管理层股份禁售期方面的豁免规定更为严格;在申请上市的公司业务纪录方面,最少要求有两年的活跃业务期,符合弹性安排者除外;在公众持股量方面,如果上市公司的市值不足四十亿元,公众持股量必须有百分之二十五,如果多於四十亿元,亦要求至少两成。另外,在规定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时要增加投资者及员工的知情权及决策权,以增加透明度。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根据有三:第一,创业板设立以来在管理和执行上的经验教训;第二,涉及市场多个不同层面的利益团体和个人之意见书;第三,证监会成立的‘新企业上市国际委员会’的深入研究。由於认真徵求和吸取了市场各方的意见,所以本次修订针对性甚强,初步看已得到好评。相信修订上市规则,有利於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素,增强市场吸引力,有利於创业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对整个香港金融证券市场都不无裨益。 

    新企业上市国际委员会声明,对创业板进行研究?K非‘健康检查’,而提出若干监管方面的修订建议,也不是察觉到其有任何不足之处。平心而论,香港创业板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推出以来,就发行人数目及集资金额而言,表现均称得上良好,现已有近八十家公司上市。以去年为例,其集资额就与历史悠久的韩国和台湾同类市场不相上下,可以说创业板基本实现了创立目标。 

    但毋庸讳言,香港创业板也一直存在种种问题,以至於市场长期处於水静河飞状态,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都欠缺足够的吸引力,为其发展前景笼上阴影。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生不逢时,全球同类市场不景气之外,不可否认也有自身原因,包括上市公司良莠不齐,监管尺度太过宽??等等。如果说市场初创时尚可容忍,但随着其他地区证券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本港创业板的要求和监管水平都应该更高。此次修订适逢其时。 

    针对有人质疑规则趋紧会减少公司上创业板的兴趣,邝其志昨天十分肯定地表示‘不担心’,看来证监会和港交所心中有数,其实从不久前他们前往北京和成都推介创业板时所得到的热烈反应也说明了这一点。对创业板市场强化监管,科学规范,保证质素,只会巩固和增强市场的??力,提升其竞争力和吸引力,绝不会成为市场的窒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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