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强劲的音符——业内人士谈国有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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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因其涉及面广、持续性强、影响深远而备受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部分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士。他们对国有股减持发表了如下有代表性的观点。
暂行办法更趋市场化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与以往国有股减持试点的有关办法相比更能体现市场化的特点。
黔轮胎作为首批国家股配售的试点之一,对刚出台的《国有股减持办法》感慨颇深。
1999年底,黔轮胎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有的部分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6.73%)以每股4.8元的价格向投资者配售。减持后,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仍持有黔轮胎51%股份。
黔轮胎董秘对当时的市场反应仍记忆犹新——每天接听无数个投资者的来电,而且均是带有不满情绪,要么认为配售价格定得太高;要么误认为,公司忙着套现,并质问公司拿了这笔钱到底做什么?由于投资者对此举不认可,从而使黔轮胎的二级市场形象不佳,股价一路看跌。
这位董秘认为,现在出台的《国有股减持办法》与“国家股配售”有相同之处,当初,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国家股配售所得的资金也主要用于当地的社会保障基金。这两种方式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定价上,现出台的《国有股减持办法》最受认可的就是,定价完全市场化。
他还认为,国有股减持势在必行,目前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调控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此办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况且,减持的方法较多,推进的过程较慢,所以,此方法的出台对市场冲击不会太大。相反,对那些市盈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可能还是个大利好。
希望有配套细则出台
毕竟,《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国有股减持的一个大框架,可操作性还不是很强,如国有股应该减持的程度并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武汉控股董事会秘书曾牧表示,公司对国有股减持问题比较关注,由于公司是由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的,因此一直以来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高,随着国有股减持工作的陆续展开,公司也将逐步开展这一方面的工作,但公司会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有计划地进行。曾牧进一步表示,按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国有股应该从一些竞争型行业中(如商业、工业等)率先退出,鉴于公司所处行业是公用事业,预计公司的国有股减持工作应该是在第二批进行。同时他认为,目前公司国有股所占比例达71.1%,是具有一定减持空间的,但关键性问题是应该减到什么程度才合适,是减到51%,还是减到相对控股的程度呢?对此,公司希望能有更进一步的细则出来,为公司将来的操作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
安徽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日前国务院公布的国有股方案主要是原则性的意见,一些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的明确。比如说,公司即将实施配股,而在此次公布的《暂行办法》中只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而没有说明上市公司在向公共投资者配股时,是否也能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此外,《暂行办法》中规定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而具体是按二级市场定价的方式还是按一级市场的定价方式均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深圳某上市公司负责人也认为,前不久深圳国资委下达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在国有股减持、聘请独立董事方面有所为。该公司大股东也就同意了减持,同时也同意了解除上市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只是现在还都没有具体施行。
至于国有股减持到什么程度才合理呢?目前有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仅为相对控股,但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仍是绝对的控制权,因此,通过国有股减持达到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不能是仅仅靠减持股份就能实现的,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虽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不是充分条件。
新一轮重组将应运而生
业内人士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为部分公司的资产重组带来了机遇。
深圳体改委某处长认为,国有股减持办法出台后,企业目前尚未见有何动静。按照该办法,相信深圳市国有上市公司将会出现一轮重组,在股份转让、资金运作方面也都会出现新的变化,但现在还难以下具体的结论。据了解,深圳市将把60家市属一级公司保留下40家,并且全部推上市;同时还将利用好已经上市的壳资源,业绩不太好的都在政府的考虑之列,具体措施估计在下半年将浮出水面。今次这办法的出台,估计深圳国资方面的相关动作不会小。
王 微 刘幼萍 黄 丽 王王君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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