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的规模应不应该有限制

  作者: 王群航   日期:2001.06.04 08:1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就华安创新开放式基金的发行预案,向全社会的专家征求意见。笔者在仔细研读了该预案之后,有一点个人的看法想在这里说几句。

    我个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目前遇到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可能是未来华安创新基金的规模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发行问题。从最新的发行预案来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又在试点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很好地顺应了开放式基金的特点,不再将基金的规模限定在50亿份,而是加上了宝贵的四个字"可以扩大"。

    但是,在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行预案要点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以下一些内容:"机构下限30万元,上限5亿元,机构认购部分采用比例分摊法"、"定额控制法,先到先买,卖完为止"、"类似新股发行的抽签方式"、"通过银行办理预约登记单,由银行配号抽签",等等。仔细咀嚼这些话,可以发现这里有一个共同的预设前提:规模是固定的。

    那么,一方面说规模是"可以扩大"的;另一方面却又有意无意地预设了前提,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是有其难处。该公司现管理运作着两只基金:基金安信和基金安顺,规模分别是20亿份和30亿份。未来,华安创新基金的规模在50亿份左右是比较适合他们现已积累的运作经验的。如果再大一点,尤其是大得太多的话,对他们将是一个挑战。现在的市场点位这么高,一下子募集到这么多的资金,要投入运作,产生好的效益,的确有一定的难处。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市场各方对开放式基金是非常看好的,购买力估计将会十分大,原先预计的50亿份规模根本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为此,笔者认为,鉴于未来的市场需求总量较大,且难以预计,本着华安创新基金本身就是一个试点的原则,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不妨这样做:首先,在基金的发行范围方面,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搞一点限制,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内发行这只基金。比如,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认购的总量。其次,在具体的发行方案方面,不要搞"先到先买,卖完为止",可以借鉴以往新股发行的方法,1万元一个号头(因为个人认购的下限是一万元),认购之后摇号抽签。

    关于华安创新基金的规模,我个人认为,在"可以扩大"的前提下,还是要有一定的控制,而这也是符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第13条之规定的,即"开放式基金可在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中载明预期的基金规模,在达到预期的基金规模后,可不再接受申购申请"。届时,华安创新基金的规模可以在50亿份的规模上有一定的扩大,但不是无限制的。这一点,可以在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中予以具体表明。由此,上述的"矛盾"也就不矛盾了。"可以扩大",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满足市场的投资愿望;扩大之后有限制,则是兼顾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投资运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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