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第十个五年计划,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2789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主持闭幕大会。
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会议的11天会期中,代表们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朱镕基总理关于纲要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出席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们也对纲要和关于纲要的报告进行了讨论。根据人大代表审议和政协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纲要和关于纲要的报告进行了修改。朱镕基总理向大会主席团分别提交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修改情况说明。
今天下午的闭幕大会经过表决,首先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纲要和报告对"九五"时期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时代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事业的要求,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纲要和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1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同意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今天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个决定。这个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经过表决,分别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午15时45分,在军乐队奏国歌后,李鹏宣布: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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