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百文“重大事项”的猜想

  作者:证券时报 李映宏   日期:2001.01.19 09: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直到昨天晚上21:30,记者才等到来自于上交所关于ST郑百文公告的具体消息。但众多投资者翘首等到的只是ST郑百文的一句话:“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有重大事项进行公告,特申请股票2001年1月19日停牌一天。”

    这一停,将停半月。

    可以想象,昨天对于ST郑百文的董事们而言,是一个多么难以决策的一天啊!——不然,他们为什么不将应该公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呢?是他们受到了来自于某方面的压力?是有难以启齿的事情?ST郑百文的“重大事项”是什么呢?

    是与山东三联资产重组的细则吧?去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通过重组原则后,有关人士曾表示过,ST郑百文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讨论重组细节,并交下次股东大会通过。如果是这样的话,笔者拙见以为,重组细节应该较重组原则容易出台,而且,按惯例,类似会议的议案应该在会前就得到充分酝酿,董事会上的讨论应该是“例行公事”,不至于像昨天那么难产吧?亦或,股东们对重组原则产生了异议?难道半路杀出了程咬金?

    笔者昨天在某网站上还看到消息说,ST郑百文召开的董事会将公告扭亏的消息。是否因为原先确是有此打算,昨天又因种种原因打消此想法,今天没法公告了?

    另外一个猜想是:沸沸扬扬小半年的ST郑百文将面临破产亦或摘牌?因为,市场在“重组说”占上风之时,仍有强烈要求ST郑百文摘牌的呼声。因为在ST郑百文今天无实质内容的公告背后,最大的“难言之隐”恐怕莫过于此了。

    不过,不用猜的是:已经连续三年亏损的“ST郑百文”来年将变为“PT郑百文”了!因为,即使该公司重组成功,新注入资产2000年度产生的利润也不可能计为其当年度的赢利——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重组产生的利润必须在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已支付大部分价款(应超过50%)等条件满足后,才能计入当期。显然,这已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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