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公告,对宁夏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违规申购新股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2000年6月,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新股发行时,法人投资者宁夏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获配10万股法人股后,又参加上网申购,中签1000股。
宁夏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申购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该通知第4条中规定,“法人不得同时参加配售和上网申购”。据此,宁夏这家公司的申购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判定为无效申购。
中国证监会研究决定,为规范法人配售行为,严格对新股发行过程的监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责成宁夏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出售违规申购到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1000股A股,盈利收入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中国证监会同时对宁夏煤炭进出口销售公司违规申购新股问题提出警告,如该公司在今后的新股申购中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将禁止其参与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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