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2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向A股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的有关公告已于2006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4、本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649,350.6万股。其中,战略配售128,57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网下配售207,79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2%(回拨机制启用前),其余312,987.2万股向网上发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2006年6月27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初定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5、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6年6月23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申购简称为“中行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88”。
6、参与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9,999.9万股。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312,987.2万股。
7、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8、本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发行中有关事宜进行简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6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649,350.6万股。其中,战略配售128,57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网下配售207,79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2%(回拨机制启用前),其余312,987.2万股向网上发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2006年6月27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初定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为: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有超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数量的5%。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
4、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6、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中行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88”。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本次网上发行资金申购依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8、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9、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锁定期安排
A股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网下配售部分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50%锁定3个月,50%锁定6个月。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不设锁定期限制。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法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6年6月23日,T日9:30-11:30,13:00-15:00)将312,987.2万股“中国银行”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3.0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登记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100%/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
3、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312,987.2万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申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的上海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6年6月23日)前(含当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款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6年6月23日)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6年6月26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年6月27日(T+2日)上午十点(10:00AM)验资前申购资金到账。
2006年6月27日(T+2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登记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和登记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6年6月28日(T+3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06年6月28日(T+3日),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6年6月28日(T+3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2006年6月29日(T+4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2006年6月26日(T+1日)至2006年6月28日(T+3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登记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证所、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
2、2006年6月28日(T+3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于当日收市后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6年6月29日(T+4日),由登记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登记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联系人:杨志威
2、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系人:夏中轩、温军婴、张继萍、赵刚、刘锦全、崔雅丽、徐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
联系人:段爱民、杨守海、郭宇辉、孙春康、姜雪涛、胡为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吴国梅、戴智慧、徐可任、顾缨、丁颖华
本次发行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6596222
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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