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5年7月29日
2、 召开地点: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南通市外环北路208号)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 璞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名,代表股份8000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00112%,其中非流通股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8000万股,流通股代表 2人,代表股份1400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0001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0001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0001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0001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万川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二00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见巨潮网)
2、二OO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见巨潮网)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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