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7.27 14:0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4月26日起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光明家具"改为"*ST光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本公司于2005年3月10 日披露的2004年度报告显示,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818.9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经消除了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鉴于本公司200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8.18万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请示》,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本公司股票自2005年7月27日起停牌一天,自2005年7月28日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光明"改为 "ST光明",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仍限制为5%。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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