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4.22 10:5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5日以传真和口头方式向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通知,将于2005年4月20日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经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11名当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何季麟先生主持。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选举,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选举钟景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选举,以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选举张宗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聘任李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聘任叶照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当选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聘任张九瑛先生、高磊先生、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本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郑爱国先生为公司副总工程师;聘任姜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赵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聘任汪红杰先生(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六、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钟景明、张宗国、何季麟、曹永平、李彬、张惠强、黃永革。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钟景明先生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方瑛、何季麟、钟景明、张惠强、黃永革。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张惠强、方瑛、黄永革、刘景伟 、李彬、曹永平、高永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刘景伟、张惠强、黄永革、张宗国、牛庆仁。

    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0日

    附:汪红杰先生简历

    汪红杰先生,汉族,1971年8月15日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大学学历,会计师,现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