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珠海鑫光"非流通股份登记托管的通

  作者:    日期:2005.02.16 13:3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珠海鑫光"非流通股份登记托管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 号)的精神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指引〉的通知》的规定,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鑫光3, 400028)非转让股份须办理重新开设股份转让账户和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重新开户和股份托管手续的对象:

  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的持有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

  二、开户和股份登记托管的服务时间:

  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办理股份帐户开户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持有股份转让公司非转让股份的股东到任何一家主办券商的营业网点开设股份转让帐户。

  1、境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境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境外机构: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开设股份转让帐户费用:境内个人每户30元人民币,境内机构每户100元人民币;境外个人每户4美元,境外机构每户15美元。

  四、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的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非流通股股东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的地点仅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部(包括广发北方和广发华福证券公司)。

  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非转让股份股权证明;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深圳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5、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构投资者

  1、《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非转让股份股权证明;

  3、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外资法人股须提供主管机关的批文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深圳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10、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

  办理股权确认费用:个人每户10 元人民币,机构每户30 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1、重新开户与股份登记托管的股东身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单为准,原则上不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或过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转让股份指定托管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席位(721100)。

  3、尚未领取股权证明的股东,应持有效证件先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其在各地的代办点开具股权证明,再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重新开户和股份托管手续。

  4、遗失、毁损股权证明、证券帐户卡的股东,应持有效证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补证手续。

  5、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广发证券,020-87555888-69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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