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2.05 15:4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 年1 月5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发出通知,同年2 月4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唐曙宁先生受董事会委派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56,395,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115,469 股;非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56,279,920 股。会议经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同意邱中伟先生请辞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95,3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15,469 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股东同意56,279,92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关于选举赵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95,3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15,469 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股东同意56,279,92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陈文泽、傅利彬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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