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代其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第九节 重要事项
第十节 财务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UPER SHINE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唐 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肖 虎
授权代表:王 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C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30628
传 真:(010)66185187、6834321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530031
公司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C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35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证券事务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608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3年5月25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1996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变更
1996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7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8年3月11日注册地址变更、营业范围增加
1998年5月15日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增加
1998年9月9日法定名称变更
1999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变更
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变更
2000年11月8日营业范围变更
2002年8月21日营业范围变更
2003年8月29日注册地址变更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0001000020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桂字450100200538358 地税桂字45010H150100053753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18层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94,041
净利润 108,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7,825
主营业务利润 238,453
其他业务利润 317
营业利润 192,967
投资收益 805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230,787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项目 金额(千元)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54
短期投资收益 805
营业外收入 420
营业外支出 -205
对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收益影响数 -112
小计 9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余额为962千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956,214
净利润(千元) 108,787
总资产(千元) 2,381,832
股东权益(千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60,697
每股收益(元/股)(加权) 0.37
每股收益(元/股)(摊薄) 0.37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81
净资产收益率(%) 16.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计算
17.58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 200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455,262
净利润(千元) 36,367
总资产(千元) 1,930,307
股东权益(千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55,742
每股收益(元/股)(加权) 0.17
每股收益(元/股)(摊薄) 0.17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9
净资产收益率(%) 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计算
6.42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 200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548,794
净利润(千元) 33,271
总资产(千元) 1,273,593
股东权益(千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18,864
每股收益(元/股)(加权) 0.16
每股收益(元/股)(摊薄) 0.16
每股净资产(元/股) 2.4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3
净资产收益率(%) 6.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计算
7.30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阳光股份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图像■■
三、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2004年度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36.09 38.87
营业利润 29.21 31.46
净利润 16.47 17.73
扣除非经常性损
16.32 17.58
益后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04年度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82 0.82
营业利润 0.66 0.66
净利润 0.37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
0.37 0.37
益后的净利润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期初数 208,600
本期增加 83,440
本期减少 0
期末数 292,040
项目 资本公积
期初数 76,420
本期增加 11,813
本期减少 20,860
期末数 67,373
项目 盈余公积
期初数 99,541
本期增加 33,168
本期减少 0
期末数 132,709
项目 法定公益金
期初数 32,919
本期增加 11,056
本期减少 0
期末数 43,975
项目 未分配利润
期初数 171,181
本期增加 108,787
本期减少 111,393
期末数 168,575
项目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555,742
本期增加 237,208
本期减少 132,253
期末数 660,697
变动原因:
1、公司股本增加,系公司实施了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公司资本公积增加11,813千元系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时,新股东溢价出资所致;资本公积金减少20,860千元系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公司盈余公积(其中包括法定公益金)增加系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108,787千元系本年度实现净利润所致;减少111,393千元系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所致。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3,341,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23,341,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其他 0
2、募集法人股份 87,758,420
3、内部职工股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1,099,42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7,500,7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4、其他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7,500,780
三、股份总数 208,600,200
本次变动增减(+,-)
配
送股 公积金转股
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0 7,002,300 2,334,1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0 7,002,300 2,334,1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其他 0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0 26,327,526 8,775,842
3、内部职工股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0 33,329,826 11,109,94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0 29,250,234 9,750,07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4、其他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0 29,250,234 9,750,078
三、股份总数 0 62,580,060 20,860,020
本次变动增减(+,-)
增 其 小计
发 他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0 0 9,336,4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0 0 9,336,4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其他 0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0 0 35,103,368
3、内部职工股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0 0 44,439,76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0 0 39,000,31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4、其他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0 0 39,000,312
三、股份总数 0 0 83,440,080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2,677,4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32,677,4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其他 0
2、募集法人股份 122,861,788
3、内部职工股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55,539,18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36,501,09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4、其他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6,501,092
三、股份总数 292,040,28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我公司于2004年9月2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8,600,2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我公司总股本由期初208,600,200股增至期末292,040,280股。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刊登于2004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22365名,其中高管股东1名。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数量单位:股
名 称 期初数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0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5285020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7295040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19900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60000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2663810
北流市供电公司 1667700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853740
名 称 增减数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266200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2677400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3152192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918016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67960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24000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1065524
北流市供电公司 +667080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341496
名 称 期末数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266200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2677400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32132828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00000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0213056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87860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284000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3729334
北流市供电公司 2334780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1195236
占总股份
名 称
比例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50%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1.19%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9%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3.50%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7%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1.28%
北流市供电公司 0.79%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0.41%
名 称 股份类别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其他
北流市供电公司 其他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其他
冻结、质押或
名 称
托管情况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否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否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否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否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否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否
北流市供电公司 否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否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尚未流通股份151,711,434股,流通股份共计0股。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为: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情况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阳光”)是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发起人之一,又是首创置业第一大股东,因此,两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持有我公司45,266,2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50%,为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燕赵的控股股东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设”),河北建设的控股股东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会联合会”)。
1、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宝元,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千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蒲安北里3号楼,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中介除外)。河北建设持有其8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2、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宝元,成立于1997年,是在河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95,257,700元,注册地址为保定市五四西路139号。主营业务:工程总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工程监理,土木工程建筑,公路、桥涵、隧道、基础、予应力、水利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勘察设计,建工科研设计,房地产开发,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轻钢结构制造、安装,机械吊装运输,汽车修理,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自动消防、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社区物业管理,商贸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会联合会持有其59.47%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3、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法人代表周大群,成立于2001年3月6日,具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号码为工法证字第030543031号。工会联合会持有河北建设59.47%的股权,为河北建设的控股股东,也是北京燕赵的实际控制人。工会联合会所持有股份为代表河北建设内部职工所持。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图像■■
四、其他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1、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投”),法人代表刘建华,成立于1984年10月05日,注册资本1,200,000千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北京金融信托大厦C座,主营业务:委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业务。北京国投现持有我公司32,677,400股股份,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1.19%,为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晓光,成立于2002年12月5日,注册资本1,613,300千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出售、出租自有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等。首创置业现持有我公司32,132,828股股份,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1.0%,为我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北流市财政局将其持有本公司23,341,000股股份转让予北京国投的过户手续于2004年10月28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毕后,北流市财政局不再持有我公司股份,北京国投持有本公司23,341,000股股份,由于公司实施2004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北京国投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32,677,4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详细内容请参见2004年10月28日、11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2、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首创置业将其持有本公司45,266,200股股份转让予北京燕赵的过户手续于2004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毕后,北京燕赵持有本公司45,266,2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首创置业持有本公司32,132,82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详细内容请参见2004年3月31日、4月14日、7月29日、12月17日、12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六、公司前十名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
名次 名 称 期末数(股)
1 孙银国 936180
2 尹可梅 626892
3 邢益哉 606680
4 贾小国 589500
5 张庆蓉 560000
6 李建强 499188
7 曹娟 492306
8 深圳市摩登仓建材有限公司 464075
9 杨天 449700
10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7132
名次 名 称 种类
1 孙银国 流通A股
2 尹可梅 流通A股
3 邢益哉 流通A股
4 贾小国 流通A股
5 张庆蓉 流通A股
6 李建强 流通A股
7 曹娟 流通A股
8 深圳市摩登仓建材有限公司 流通A股
9 杨天 流通A股
10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流通A股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唐军 男
侯国民 男
马卫东 男
骆志光 男
徐伯才 男
彭龙 男
郑拴虎 男
张巨兴 男
张馥香 女
王洪玉 男
肖虎 男
张劲梅 女
杨宁 男
孔令国 男
万林义 男
姓名 年龄
唐军 46
侯国民 53
马卫东 42
骆志光 56
徐伯才 63
彭龙 41
郑拴虎 43
张巨兴 51
张馥香 44
王洪玉 54
肖虎 40
张劲梅 44
杨宁 35
孔令国 43
万林义 33
姓名 任 职
唐军 董事长
侯国民 董事兼总经理
马卫东 董事
骆志光 董事
徐伯才 独立董事
彭龙 独立董事
郑拴虎 独立董事
张巨兴 监事会召集人
张馥香 监事
王洪玉 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肖虎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劲梅 副总经理
杨宁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孔令国 副总经理
万林义 总经理助理
姓名 任职年限
唐军 2002-2005
侯国民 2002-2005
马卫东 2002-2005
骆志光 2002-2005
徐伯才 2002-2005
彭龙 2002-2005
郑拴虎 2002-2005
张巨兴 2002-2005
张馥香 2002-2005
王洪玉 2002-2005
肖虎 2002-2005
张劲梅 2002-2005
杨宁 2002-2005
孔令国 2002-2005
万林义 2004--2007
期初持
姓名
股(股)
唐军 0
侯国民 0
马卫东 0
骆志光 3978
徐伯才 0
彭龙 0
郑拴虎 0
张巨兴 0
张馥香 0
王洪玉 0
肖虎 0
张劲梅 0
杨宁 0
孔令国 0
万林义 0
期末持
姓名
股(股)
唐军 0
侯国民 0
马卫东 0
骆志光 5569
徐伯才 0
彭龙 0
郑拴虎 0
张巨兴 0
张馥香 0
王洪玉 0
肖虎 0
张劲梅 0
杨宁 0
孔令国 0
万林义 0
注释:由于本公司于2004年10月29日实施了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骆志光先生持股数量由3978股增至5569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1、董事长唐军先生在本公司股东首创置业任总裁,首创阳光董事长;
2、监事张巨兴先生在本公司股东首创置业任副总裁;
3、监事张馥香女士在本公司股东首创置业任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职期间均为2002-2005年。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唐军先生,1959年7月生人,现年46岁,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干部、北京综合投资公司投资处处长、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处处长,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首创置业总裁,首创阳光董事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侯国民先生,1952年6月生人,现年5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北京新大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卫东先生,1963年7月生人,现年42岁,大学学历。曾在水利部淮委工程管理处、驻京办事处、贸易公司等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事:骆志先生,1949年6月生人,现年56岁。曾就职于广西北流县瓷厂、北流县检察院,曾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1942年11月生人,现年63岁,196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工业财务会计专业,1989年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曾任北京738厂总会计师、副厂长,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彭龙先生,1964年2月生人,现年41岁,1989年毕业于湖南湘潭大学计算数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所,获博士学位,期间曾在美国怀俄明大学学习金融工程,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博士后。2003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曾任南京东南大学数学力学系副教授、系副主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教授、院长。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学教授、院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郑拴虎先生,1962年12月生人,现年43岁,高级经济师,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生产布局专业,1999年获得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结业证书。2004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曾任北京市东城区计经委主任助理、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国土环保处主任科员、副处长。现任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召集人:张巨兴先生,1954年4月生人,现年51岁,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基建处、北京市华融综合投资公司经理,本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现任首创置业副总裁。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
监事:张馥香女士,1961年11月生人,现年44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主管会计,香港VETCH HOLDINGS LTD会计师,国家开发银行国际合作基金管理部综合处负责人,中瑞合作基金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现任首创置业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
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王洪玉先生,1951年1月生人,现年54岁。曾任北京希福连锁总店副总经理,北京新大都装璜材料联营公司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肖虎先生,1965年6月生人,现年40岁,硕士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深圳莱茵达集团公司、深圳高新技术投资公司,担任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张劲梅女士,1961年1月生人,现年44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宁先生,1970年5月生人,现年35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国家审计署,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孔令国先生,1962年3月生人,现年4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万林义先生,32岁,硕士,注册土地估价师。曾于北京市政府部门工作两年,2000年起任本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阳光上东项目负责人。
三、年度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报酬。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2,068千元。
在我公司领取报酬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报酬总额为566千元;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额为1,185千元。
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彭龙先生和郑拴虎先生在公司领取的津贴金额分别为30千元/年。
年度报酬在50-200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在200-600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人。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长唐军先生、监事张巨兴先生、张馥香女士在首创置业领取报酬和津贴;董事骆志光先生在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公司副总经理张劲梅女士在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04年3月3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万林义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97人。
专业构成:专业技术人员71人,销售管理人员13人,财务人员6人,行政人员7人。
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87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59人。公司无离职退休人员。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基本治理结构介绍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内控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增加了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内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5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成员的43%。在工作中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三位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参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针对报告期内的两次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严格做到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方面与大股东完全分开。公司有独立的经营领导班子,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北京燕赵产权关系明确,无合作业务;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开设独立的银行帐户,独立纳税;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第一大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及职能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公司在管理上注重“以人为本”,实行市场化的人才选择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为公开招聘和内部评优选拔相结合,唯才是举,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聘请了国际知名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美世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业化咨询服务。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公司借助美世公司提供的先进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技术和工具,结合公司现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模式、组织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公司绩效考核、薪酬与激励制度,新制度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我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3名,代表股份6948.4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1%。会议审议并通过: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首创置业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5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我公司于2004年9月2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2人,代表股份5794.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阳光丽景项目封盘入住和阳光上东C1区竣工入住,使得公司2004年度开复工量、销售结算面积、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公司在建项目有阳光丽景项目二期(北区E、F、G栋)、阳光上东项目一期(C1、C2、B区)和阳光大厦项目,开复工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9万平方米,住宅部分合同销售额1,034,470千元。200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6,214千元,净利润108,787千元,比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度增长,主要由于阳光丽景项目二期和阳光上东项目一期C1区的竣工入住,可结算面积大幅增加;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2,381,832千元,负债总额1,602,662千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51,525千元、287,957千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在建项目投资增加、尚未支付工程款增加;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840千元,主要由于公司支付在建项目工程款及地价款的金额较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我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高科技投资,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建材销售等。公司的主要业务发展区域为北京地区。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分行业
房地产 921,228
分产品
阳光丽景项目 577,373
阳光上东项目 331,956
分地区
北京 956,214
主营业务成本
分行业
房地产 640,515
分产品
阳光丽景项目 412,196
阳光上东项目 218,815
分地区
北京 666,096
主营业务毛利
分行业
房地产 280,713
分产品
阳光丽景项目 165,177
阳光上东项目 113,141
分地区
北京 290,118
毛利率(%)
分行业
房地产 30.5
分产品
阳光丽景项目 28.6
阳光上东项目 34.1
分地区
北京 30.3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较大变化。
2、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度公司”),注册资本60,000千元,本公司持有其91.67%的股权。风度公司负责开发了北京阳光丽景项目。报告期末风度公司总资产527,581千元,实现净利润93,883千元。
(2)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注册资本72,190千元。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阳光苑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阳光大厦项目。报告期末阳光苑公司总资产344,836千元,实现净利润-24,063千元。
(3)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注册资本55,180千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6.25%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其73.43%的股权。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北京阳光上东项目。报告期末星泰公司总资产1,728,507千元,实现净利润46,708千元。
(4)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阳光公司”),注册资本60,000千元,本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电控阳光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酒仙桥电控职工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于政策原因,该项目将等待土地政策细则的出台再行确定开发模式。报告期末电控阳光公司总资产58,005千元,净利润-1,720千元。
(5)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物业公司”),注册资本3,000千元,我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8%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共持有该公司32%的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家具装饰;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报告期末盛世物业公司总资产14,042千元,实现净利润91千元。
3、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2004年,本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434,760千元,占公司全年采购总额的33%。
2004年,本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76,230千元,占公司全年销售总额的8%。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04年,中央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加强对国有土地市场的整顿;加强银行对房地产行业信贷的监管力度;九年来首次调高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等。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电控阳光公司拟开发的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由于政策调整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目前在等待土地政策细则出台以确定最终开发模式。
本公司针对土地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变化,适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方面将开发重点重心前移,加强了土地拓展、项目储备和市场调研等前期开发工作;另一方面致力于对现有土地资源更有效、更合理的开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力争将政策变化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稳步实现未来的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
5、公司未对报告期内的盈利进行预测。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前已使用完毕。
2、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项目进度和收益情况:
(1)北京阳光丽景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04年底全部竣工入住。该项目2004年投资金额286,134千元,累计投资额1,272,650千元,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577,373千元,自2001年开盘以来累计实现销售收入共计1,487,822千元。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住宅部分销售率99%。
(2)北京阳光上东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建设。2004年该项目投资899,380千元,累计投资1,776,216千元。项目一期C1、C2、B区陆续于2003年中期、2004年中期开工建设并销售,其中C1区总建筑面积约为9.4万平方米,已于2004年年底前顺利实现竣工入住,C1区2004年实现合同销售额349,430千元,累计合同销售额421,190千元,实现销售收入331,956千元;C2区总建筑面积约为8.9万平方米,2004年实现合同销售额261,200千元;B区总建筑面积约为9.4万平方米,2004年实现合同销售额221,870千元。C2、B区预计于2005年中期实现竣工验收。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一期累计销售合同额约为904,26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31,956千元。
(3)北京阳光大厦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2004年该项目投资137,221千元,累计总投资288,519千元。该项目于2005年2月竣工验收。阳光大厦为公司第一个自有物业项目,建成后除自用外,将对外出租,其中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1月21日与我公司签署了预租赁协议,租赁大厦地下二层至地上五层,租金4000万元/年,租期十年。大厦写字楼部分可租面积约7319平方米。
(4)酒仙桥危改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电控阳光公司负责开发建设。2004年该项目投入金额9,833千元,累计总投资11,388千元,尚未产生收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意见书》、北京市危改办《关于确认酒仙桥地区危改项目房改带危改的意见》、朝阳区危改办《关于确认酒仙桥地区纳入朝阳区危改范围的意见》,由于国家及北京市土地政策的调整,该项目将等待土地政策细则出台后再行确定开发模式。根据已经取得的《规划意见书》,该项目规划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00万平米。
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变动分析
1、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期末/本期
总资产 2,381,832
股东权益 660,697
主营业务利润 238,453
净利润 108,787
现金及现金等价
-230,787
物净增加额
项目 期初/上年同期
总资产 1,930,307
股东权益 555,742
主营业务利润 90,776
净利润 36,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
248,678
物净增加额
项目 同比增减幅度
总资产 23.4%
股东权益 18.9%
主营业务利润 162.7%
净利润 199.1%
现金及现金等价
-192.8%
物净增加额
项目 变动原因
总资产 在建项目投资增加
股东权益 净利润及子公司增
资溢价所致
主营业务利润 销售结算面积增加
净利润 销售结算面积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 项目投资增加及借
物净增加额 款金额降低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影响
2004年10月28日人民银行公布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2004年9月2日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项目贷款的自有资金比例到35%。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0,000千元,其中主要为3-10年的中长期贷款,公司因利率上调每年增加的利息支出约108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不显著。
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公司2005年业务发展计划
2005年,我公司将以提升企业整体的专业化运营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现有项目,按计划进行更合理、更有效的开发利用。
(1)阳光上东项目二期C3-C9区总建筑面积约为37万平方米,计划于2005年4月份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于2007年全面竣工。
项目三期A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为酒店与配套公寓,计划于2005年底开工建设,预计于2007年完工。
(2)北京阳光大厦项目:年初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年内完成商业和写字楼的招租任务。
(3)酒仙桥危改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年内争取完成前期的手续报批工作,实现项目立项,年底前争取实现拆迁和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4)对阳光丽景等已完工项目,继续加大自有商业、车库的出租以及尾盘的销售工作。
2、加强土地拓展和项目储备,力争在年内开始筹备一个新的项目。
3、在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组织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及业务流程。
4、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完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
八、董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04年2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3年年度报告》,《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04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首创置业受让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8.33%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首创置业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聘请万林义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3)2004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04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星泰公司与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阳光上东园代理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5)2004年10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循有关证券法规和公司章程,尽职尽责地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履行职责中未超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1)根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首创置业对星泰公司进行了增资,星泰公司注册资本由41,380千元增至55,180千元,并于2004年6月1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根据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4年10月29日实施了2004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我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08,787千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112千元、5%法定公益金11,056千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1,181千元,减去2004半年度已实施分配的利润78,225千元,截至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8,575千元。
根据公司2005年经营计划,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处于集中建设期,B、C2区总建筑面积共约18.3万平方米,工程量大,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确保B、C2区于2005年中期如期实现竣工验收,公司计划将现有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之中,因此,公司董事会从项目开发进度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2005年经营计划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十、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十一、其它事项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资金占用情况 关联方名称
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
拆借资金 无
委托贷款 无
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 无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
无
商业承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其他(如垫支费用、承
无
担成本支出等)
资金占用情况 关联关系
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
拆借资金 无
委托贷款 无
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 无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
无
商业承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其他(如垫支费用、承
无
担成本支出等)
资金占用情况 年度发生金额
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
拆借资金 无
委托贷款 无
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 无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
无
商业承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其他(如垫支费用、承
无
担成本支出等)
资金占用情况 会计科目
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
拆借资金 无
委托贷款 无
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 无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
无
商业承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其他(如垫支费用、承
无
担成本支出等)
资金占用情况 年末余额 备注
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
拆借资金 无
委托贷款 无
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 无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
无
商业承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其他(如垫支费用、承
无
担成本支出等)
2、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执行《通知》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的资金往来行为。
(2)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A、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经公司2003年9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200,000千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3年,贷款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3年9月19日合同生效,借款金额200,000千元,将于2006年9月到期。2004年11月19日,该笔担保已由连带责任担保变更为抵押担保方式。
B、公司对外部公司担保:
经公司2003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简称“农工商总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200,000千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与我公司2000年9月28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和补充协议,向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农工商总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符合《通知》的要求。但由于其发生在《通知》之前,并已履行了合法的手续,因此公司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承诺此笔担保到期后不再向其提供新的担保。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我公司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并且未再向其提供新的担保。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通知》的规定。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2004年主要完成了下列工作: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两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04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监事会对公司2003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有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2、200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4、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公司2004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曾在2004半年度报告、2003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风度公司在2003年度涉及的诉讼事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5日裁决风度公司和香港明山项目有限公司分别赔偿中化服装公司4,200千元和9,800千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诉讼事项正处在上诉过程中。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1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单位:千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星泰公司-首创置业 193,000 0
合 计 193,000 0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星泰公司-首创置业 0 170,054
合 计 0 170,054
注释:详细内容参见本节三.2.(3)的内容。
2、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首创置业与北京财务会计咨询服务中心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北京财务会计咨询服务中心持有的风度公司8.33%的股权,转让价格以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4年3月12日出具的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转让价款为22,465千元。我公司放弃风度公司8.33%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此项关联交易未对我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有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4年3月30日,首创置业与本公司、风度公司、星泰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星泰公司增资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泰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作出了评定估算,并出具了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该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采用的方法为重置成本法。2003年12月31日,星泰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9,931.8千元。据此,首创置业向星泰公司投入43,000千元,其中13,800千元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9,200千元为溢价出资。星泰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55,180万元,其中首创置业持有25%股权,本公司持有56.25%股权,风度公司持有18.75%股权。星泰公司目前开发的北京阳光上东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开发周期长,本次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我公司于2003年12月9日召开的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星泰公司与首创置业签署《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该协议首创置业代星泰公司先行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支付北京阳光上东园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共计363,054千元,协议约定星泰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前分次或一次性归还首创置业前述款项。截至报告期末,星泰公司已归还上述款项193,000千元。首创置业已同意星泰公司将剩余共计170,054千元的还款期限顺延。
四、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1)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A、经公司200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我公司为风度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100,000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分为两笔,其中一笔金额为70,000千元,期限为36个月,另一笔金额为30,000千元,期限为12个月,《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于2001年6月29日生效。风度公司分别于2002年6月18日和2004年6月15日按期向银行偿还了30,000千元和70,000千元借款。
B、经公司2003年9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星泰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200,000千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3年,贷款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于2003年9月19日生效,实际借款金额200,000千元。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2004年11月19日,该笔贷款已由连带责任保证变更为抵押担保。
C、经公司2003年11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千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该笔综合授信合同实际并未签定。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余额为0元。
(2)抵押担保
A、经公司2003年5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0千元的中长期借款,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100,000千元借款期限为10年,100,000千元借款期限为3年,相关合同已于2003年6月27日全部生效,实际借款分别为10年期100,000千元,3年期100,000千元。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B、参见本部分四、2、(1)、B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担保余额为400,000千元。
(3)对外部公司担保
经公司2003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公司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200,000千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与我公司2000年9月28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和补充协议,向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保证我公司可根据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实际支付的金额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从依照我公司与两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应向前述两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中抵扣相应金额。截至2004年12月31日,我公司相应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有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对外部公司担保的余额为0元。
(4)按揭担保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星泰公司、风度公司、阳光苑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分别为266,635千元、399,754千元、101,305千元。上述阶段性担保是商品房承购人在其未办理完所购房产的相关产权手续前,由我公司以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买的房产为抵押物或以公司自身名义为购房人所提供的担保,不会造成公司资产的重大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按揭担保的余额为707,694千元。
(5)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向证券监管部门做出承诺事项
北京燕赵及其控股股东河北建设在《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曾作出如下承诺:
“为保证阳光股份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我两公司及我两公司的关联公司将按照有利于阳光股份长远发展和最大化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避免与阳光股份进行同业竞争,具体承诺如下:
1、北京燕赵在受让首创置业持有阳光股份15.5%的股份后,我两公司及我两公司的关联公司不在同一地区从事与阳光股份相同或类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依照阳光股份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双方协议,阳光股份可以收购我两公司及我两公司的关联公司拥有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能力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或下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生产经营性资产。”
六、我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进行了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2004半年度、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4年 2003年
财务审计费(千元) 510 510
其它费用(千元) 90 40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受到上海交易所公开谴责,因其任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5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00年至2002年与大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拟对其董事彭龙先生处以警告、3万元罚款。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565号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200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贵集团和贵公司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集团和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李燕玉
注册会计师:陈静
2005年2月2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公司简介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虎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1996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0,000股,并于1996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
1998年9月,广西虎威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即现用名。于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136,501,092股,总股本为人民币292,040千元;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0年12月,本公司的原第一大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因改制而将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作为入资划拨给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根据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协议,首创阳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5%的法人股股权作为入资划拨给首创置业,首创置业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4年3月,根据首创置业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于2004年12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首创置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5%的法人股股份转让予北京燕赵。于2004年12月31日,上述转让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完毕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由此,北京燕赵持有本公司15.5%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在北京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和咨询等业务。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会计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因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现金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计价。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除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均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核算,对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投资损失。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认。若短期投资的市价已超过其账面价值,跌价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跌价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8)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以实际发生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a)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出评估后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b)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作出评估后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c)坏账损失确认标准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确认为坏账,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9)存货
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成本结转时按实际成本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指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发用土地所发生的支出亦列入开发成本核算。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10)出租开发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4年5月颁布的财会(2004年) 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核算。
以出租为目的已完成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实际成本转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出租开发产品的成本按账面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期末,对于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作为存货核算。
(11)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指本公司对子公司及其他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a)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其他本公司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损益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确认,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派的现金股利则于股利宣告分派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确认。
(b)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该项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12)固定资产和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自2001年1月1日起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成本的一部分。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34至40年
运输工具 5至9年
办公设备 5至18年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3%
运输工具 3%
办公设备 3%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4%-2.9%
运输工具 10.8%-19.4%
办公设备 5.4%-19.4%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固定资产的修理及维护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的重大改建、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予以资本化。重大改建、扩建及改良等后续支出按直线法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期间内计提折旧,装修支出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间内计提折旧。
期末对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如果有迹象或环境变化显示单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能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将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该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的资产账面净值。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4)借款费用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专门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及辅助费用等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并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发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辅助费用等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发生、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借款费用中的每期利息费用,按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相关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不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的范围内,确定资本化金额。
其它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
(15)职工社会保障及福利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它重大职工福利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保险费及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 20%
住房公积金 10%
医疗保险 10%
失业保险 1.5%
工伤保险 0.5%
(16)维修基金和质量保证金
维修基金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归集住宅共同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的规定,由客户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房价总额的2%上交房地产管理部门。
质量保证金一般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的一定比例预留,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收后并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给施工单位。
(17)股利分配
股东大会批准的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于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18)收入确认
(a)销售产品
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并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并符合上述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b)出租开发产品租金
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担方负担金额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c)提供劳务
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d)利息收入
按存款的存续期间和实际收益率计算确认。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当期所得税费用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率计算确认。
(20)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相应期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且由此产生的差异对合并报表影响较大时,按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予以调整。
3、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企业所得税 33%
营业税 5%
城市建设税 5%至7%
教育费附加 3%
税种 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物业管理收入
城市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4、子公司
被投资单位 注册地点及
全称 业务性质
北京市房地
风度公司
产开发
北京市房地
星泰公司
产开发
北京市房地
阳光苑公司
产开发
北京市物业
盛世物业公司
管理
北京市房地
电控阳光公司
产开发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全称
风度公司 60,000
星泰公司 55,180
阳光苑公司 72,190
盛世物业公司 3,000
电控阳光公司 60,000
被投资单位
经营范围
全称
房地产开发及
风度公司
信息咨询
房地产开发及
星泰公司
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及
阳光苑公司
物业管理
接受委托进行
盛世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及房
地产信息咨询
房地产开发及
电控阳光公司
销售商品房
被投资单位 本公司对
全称 其投资额
风度公司 55,000
星泰公司 31,035
阳光苑公司 46,924
盛世物业公司 540
电控阳光公司 51,000
被投资单位 本公司持有
全称 权益比例
直接 间接
风度公司 91.67% -
星泰公司 56.24% 17.19%
阳光苑公司 65% -
盛世物业公司 18% 12.83%
电控阳光公司 85% -
被投资单位 是否
全称 合并
风度公司 是
星泰公司 是
阳光苑公司 是
盛世物业公司 是
电控阳光公司 是
本公司直接持有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物业”) 18%的股份,并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盛世物业14%的股份。由此,本公司为盛世物业的最大股东,且对盛世物业拥有实质控制权,故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04年12月31日
现金 150
银行存款 179,897
合计 180,047
2003年12月31日
现金 188
银行存款 410,646
合计 410,834
于200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外币名称 外币金额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美元 556 8.264 4,595
(2)短期投资
2004年12月31日
投资金额
股票投资 10,153
国债投资 -
合计 10,153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10,153
2003年12月31日
投资金额
股票投资 10,314
国债投资 300
合计 10,614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10,614
股票投资期末市价按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计算为15,225千元(2003年12月31日:16,193千元),投资变现无重大限制。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a)应收账款
200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15,667
减:专项坏账准备 (146)
15,521
200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4,542
减:专项坏账准备 (111)
4,431
应收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15,198
1-2年 370
2-3年 68
3年以上 31
合计 15,667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97
1-2年 2
2-3年 1
3年以上 -
合计 100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46)
1-2年 (1)
2-3年 (68)
3年以上 (31)
合计 (146)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511
1-2年 1,811
2-3年 2,220
3年以上 -
合计 4,542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11
1-2年 40
2-3年 49
3年以上 -
合计 100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
1-2年 (5)
2-3年 (104)
3年以上 -
合计 (111)
于20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有部分未能联系上的客户小额尾款共计146千元,本集团认为该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于20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10,098千元(2003年12月31日:2,189千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64%(2003年12月31日:48%)。
(b)其他应收款
200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19,693
减:专项坏账准备 (4,528)
15,165
200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18,202
减:专项坏账准备 (4,503)
13,699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10,052
1-2年 4,691
2-3年 466
3年以上 4,484
合计 19,693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51
1-2年 24
2-3年 2
3年以上 23
合计 100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9)
1-2年 (14)
2-3年 (1)
3年以上 (4,484)
合计 (4,528)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11,163
1-2年 1,900
2-3年 750
3年以上 4,389
合计 18,202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62
1-2年 10
2-3年 4
3年以上 24
合计 100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3)
1-2年 (6)
2-3年 (75)
3年以上 (4,389)
合计 (4,503)
于200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主要为本集团与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往来款,本集团认为该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于200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的欠款。
(4)预付账款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4,412 83
1年以上 3,000 17
合计 17,412 100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000 100
1年以上 - -
合计 9,000 100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为预付的项目开发款,待确定开发进度后转为开发成本。
于2004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5)存货
成本 2004年12月31日
开发成本(a) 1,612,739
开发产品(b) 441,832
低值易耗品 181
合计 2,054,752
成本 2003年12月31日
开发成本(a) 1,192,619
开发产品(b) 247,549
低值易耗品 129
合计 1,440,297
(a)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2003年
(E、F、G栋)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003年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 2003年
北京阳光大厦 2003年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 2004年
项目
预计竣工
项目名称 时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2004年
(E、F、G栋)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004年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 2007年
北京阳光大厦 2005年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 2007年
项目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407,862
(E、F、G栋)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463,383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 3,391,327
北京阳光大厦 451,510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 未定
项目
2004年
项目名称
12月31日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
(E、F、G栋)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 1,312,832
北京阳光大厦 288,519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 11,388
项目 1,612,739
2003年
项目名称
12月31日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162,930
(E、F、G栋)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50,126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 626,710
北京阳光大厦 151,298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 1,555
项目 1,192,619
北京阳光上东其他地块开发成本主要为支付的征地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建安费与其他前期开发费用。
于2004年12月31日,开发成本中包含的资本化利息为18,583千元(2003年12月31日:9,826千元),资本化率为5.57%(2003年度:5.57%)。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已将该项目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未售出的房屋为其200,000千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附注5(16)(a)),抵押期将于2006年9月到期。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阳光大厦,已将该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为其200,000千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附注5(16)(b)),抵押期将于2013年6月到期。
(b)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001年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999年
北京盛世嘉园 2000年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002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2003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2004年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2004年
北京玉安园 1998年
2003年12月
项目名称
31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3,955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9,589
北京盛世嘉园 42,051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80,17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88,267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
北京玉安园 3,517
247,549
本年
项目名称
增加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
北京盛世嘉园 -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407,862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463,383
北京玉安园 -
871,245
本年
项目名称
转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402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
北京盛世嘉园 -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
北京玉安园 -
4,402
项目名称 本年减少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1,981)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5,796)
北京盛世嘉园 (30,387)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33,99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66,93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323,456)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218,815)
北京玉安园 -
(681,364)
2004年12月
项目名称
31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6,376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3,793
北京盛世嘉园 11,664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46,18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21,328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84,406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1区) 244,568
北京玉安园 3,517
441,832
本年转入为有意出售而从其他长期资产-出租开发产品转入的开发产品。
本集团认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不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待摊费用
2003年12月31日
预提税金 15,173
其他 1,121
16,294
本年增加
预提税金 32,950
其他 4,545
37,495
本年摊销
预提税金 (15,173)
其他 (1,121)
(16,294)
2004年12月31日
预提税金 32,950
其他 4,545
37,495
年末结存原因
预提税金 尚未结转
其他 尚未摊销完毕
于2004年12月31日,预提税金主要为预收房款而预提的所得税及营业税。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03年12月31日 465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04年12月31日 465
累计折旧
2003年12月31日 (76)
本年计提 (13)
本年减少 -
2004年12月31日 (89)
净额
2004年12月31日 376
2003年12月31日 389
运输工具
原价
2003年12月31日 7,149
本年增加 1,356
本年减少 (1,231)
2004年12月31日 7,274
累计折旧
2003年12月31日 (2,219)
本年计提 (1,150)
本年减少 127
2004年12月31日 (3,242)
净额
2004年12月31日 4,032
2003年12月31日 4,930
办公设备
原价
2003年12月31日 2,809
本年增加 584
本年减少 (68)
2004年12月31日 3,325
累计折旧
2003年12月31日 (1,727)
本年计提 (196)
本年减少 48
2004年12月31日 (1,875)
净额
2004年12月31日 1,450
2003年12月31日 1,082
合计
原价
2003年12月31日 10,423
本年增加 1,940
本年减少 (1,299)
2004年12月31日 11,064
累计折旧
2003年12月31日 (4,022)
本年计提 (1,359)
本年减少 175
2004年12月31日 (5,206)
净额
2004年12月31日 5,858
2003年12月31日 6,401
本集团认为上述固定资产没有重大的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发 累计摊 2003年12月本年
生额 销额 31日 增加
售楼处建
6,900 (558) 6,342 300
设成本
本年摊 2004年12月
本年转出 剩余年限
销额 31日
售楼处建
(3,350) (3,292) 不适用
设成本
售楼处建设成本由于剩余摊销年限少于一年,因此转出至待摊费用。
(9)其他长期资产—出租开发产品
原值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641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6,140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2,301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
合计 13,082
累计摊
销额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26)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388)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73)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
合计 (687)
2003年12
月31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415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5,752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2,228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
合计 12,395
本年
增加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20,613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5,796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4,315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1,414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6,460
合计 38,598
本年
摊销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13)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444)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349)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202)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33)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121)
合计 (1,162)
本年
转出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402)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
合计 (4,402)
2004年12
月31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北京盛世嘉园会所 20,169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1,199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6,341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住宅 1,381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商铺 6,339
合计 45,429
本集团的上述出租开发产品均依照各产品的特点按商业条款对外进行出租。
本年转出为有意出售而转入存货的开发产品。
本集团认为上述其他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均不低于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0)应付账款
于200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中528,151千元(2003年12月31日:171,163千元)系按有关合同、工程结算单和监理报告等计提的已完成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于200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11)预收账款
于2004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a)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51,595 99
一到二年 2,895 1
合计 354,490 100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06,896 100
一到二年 - -
合计 306,896 100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主要为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销售开发项目的预收房款。
(b)预收账款中包含的开发项目收款分析如下:
2004年12月
项目名称
31日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4,12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9,821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6,354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46,296
北京阳光上东(C2区) 168,757
北京阳光上东(B区) 93,180
北京盛世嘉园 1,746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2,866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47
北京玉安园 1,103
合计 354,490
2003年12月
项目名称
31日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30,51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71,271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178,353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1,655
北京阳光上东(C2区) -
北京阳光上东(B区) -
北京盛世嘉园 -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465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
北京玉安园 162
合计 303,425
预计竣工时间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002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2003年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2004年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004年
北京阳光上东(C2区) 2005年
北京阳光上东(B区) 2005年
北京盛世嘉园 2000年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999年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1999年
北京玉安园 1998年
合计
预售比例2004
项目名称
年12月31?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G栋)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2区) 48%
北京阳光上东(B区) 30%
北京盛世嘉园 不适用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不适用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不适用
北京玉安园 不适用
合计
(12)应付股利
2004年12月31日
应付股东的2000年股利 992
应付股东的2004年中期股利 8,332
合计 9,324
2003年12月31日
应付股东的2000年股利 1,045
应付股东的2004年中期股利 -
合计 1,045
于2004年12月31日,应付股利主要为未领取的部分2000年法人股股利和2004年中期股利。
(13)应交税金
2004年12月31日
应交营业税 19,797
应交企业所得税 80,926
应交城市建设税 928
代扣代缴的股息税 6,793
其他 103
合计 108,547
2003年12月31日
应交营业税 11,920
应交企业所得税 12,121
应交城市建设税 595
代扣代缴的股息税 -
其他 82
合计 24,718
(14)其他应付款
2004年12月31日
首创置业
垫付的土地出让金 170,054
代收住户水电气费等 8,651
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 12,472
北京市第二印刷厂 -
出租物业押金 2,363
保证金 578
其他 2,951
合计 197,069
2003年12月31日
首创置业
垫付的土地出让金 363,054
代收住户水电气费等 9,946
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 2,926
北京市第二印刷厂 2,280
出租物业押金 1,444
保证金 623
其他 4,080
合计 384,353
于2004年12月31日,除应付首创置业170,054千元外,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应付首创置业的款项无抵押、不计息,原到期日为2004年9月30日,现已展期至2005年6月30日。
(1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 - 70,000
(16)长期借款
2004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 -
抵押借款 400,000
合计 400,000
2003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 200,000
抵押借款 150,000
合计 350,000
于200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包括:
(a) 200,000千元(2003年12月31日:200,000千元)为星泰公司借入的银行借款,以其北京阳光上东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未售出房屋作为抵押,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06年9月19日偿还;及
(b)200,000千元(2003年12月31日:150,000千元)为阳光苑公司借入的银行借款,以北京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本金100,000千元应于2006年6月26日偿还,剩余本金100,000千元应于2013年6月26日偿还。
2004年度,所有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57%(2003年度:5.57%)。
(17)股本
2003年12月
31日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
其中:国家持有股 23,341
境内法人股 87,758
尚未流通股合计 111,099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7,501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97,501
股份总额 208,600
本年增加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
其中:国家持有股 9,336
境内法人股 35,104
尚未流通股合计 44,440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9,000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39,000
股份总额 83,440
本年减少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
其中:国家持有股 -
境内法人股 -
尚未流通股合计 -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
股份总额 -
2004年12月
31日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
其中:国家持有股 32,677
境内法人股 122,862
尚未流通股合计 155,539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36,501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136,501
股份总额 292,040
2004年8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同时以本公司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208,600千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共计62,580千股;每10股派现金股利0.75元,共计现金股利15,645千元;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即转增20,860千股。
2004年9月27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的股份经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变更为292,040千元。
(18)资本公积
2003年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75,201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708
股权投资准备 511
转增股本(参见附注5(17)) -
合计 76,420
本年增加
股本溢价 -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
股权投资准备 11,813
转增股本(参见附注5(17)) -
合计 11,813
本年减少
股本溢价 -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
股权投资准备 -
转增股本(参见附注5(17)) (20,860)
合计 (20,860)
2004年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75,201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708
股权投资准备 12,324
转增股本(参见附注5(17)) (20,860)
合计 67,373
本年股权投资准备的增加是星泰公司在2004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时,由于新股东溢价出资所致。
(19)盈余公积
2003年12月
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66,622
法定公益金 32,919
合计 99,541
本年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22,112
法定公益金 11,056
合计 33,168
本年减少
法定盈余公积金 -
法定公益金 -
合计 -
2004年12月
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88,734
法定公益金 43,975
合计 132,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除了用于弥补亏损外,法定盈余公积金于增加股本后,其余额不得少于股本的25%。本公司2004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3年度:10%)。
另外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而不用于股东分配;实际使用时,从法定公益金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其支出金额于发生时作为本公司的资产或费用核算。本公司2004年度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2003年度:5%)。
(20)未分配利润
2004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181
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108,78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5(19)) (22,112)
提取法定公益金(附注5(19)) (11,056)
应付普通股股利-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04年
(15,645)
半年度现金股利(附注5(1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附注5(17)) (62,58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68,575
2003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36,36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5(19)) (7,826)
提取法定公益金(附注5(19)) (3,913)
应付普通股股利-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04年
-
半年度现金股利(附注5(1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附注5(17)) -
年末未分配利润 171,181
(21)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a) 921,228
物业管理收入 28,446
出租开发产品租金收入 6,540
合计 956,214
主营业务收入 2003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a) 426,751
物业管理收入 25,820
出租开发产品租金收入 2,691
合计 455,262
主营业务成本 2004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b) 640,515
物业管理成本 24,186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1,395
合计 666,096
主营业务成本 2003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b) 316,429
物业管理成本 23,056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393
合计 339,878
(a)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项目名称 2004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40,59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83,377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 G栋) 453,397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667
北京盛世嘉园 9,232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331,956
其它 -
合计 921,228
项目名称 2003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320,59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104,78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 G栋) -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6,315
北京盛世嘉园 (7,542)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
其它 2,590
合计 426,751
(b)开发产品销售成本
项目名称 2004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8,261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60,47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 G栋) 323,456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1,981
北京盛世嘉园 7,523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218,815
其它 -
合计 640,515
项目名称 2003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39,84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栋) 76,029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 G栋) -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459
北京盛世嘉园 (6,595)
北京阳光上东C1区 -
其它 2,696
合计 316,429
本公司的北京盛世嘉园项目于2003年度收回了部分未按时缴纳按揭贷款的业主已购房屋,并记入销售退回。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4年度
营业税 47,811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854
51,665
2003年度
营业税 22,816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792
24,608
(23)财务收入-净额
2004年度
利息收入 2,953
减:利息支出 (21,955)
加:已资本化的利息 21,955
净利息收入 2,953
减:其他支出 (20)
2,933
2003年度
利息收入 2,692
减:利息支出 (10,939)
加:已资本化的利息 10,939
净利息收入 2,692
减:其他支出 (9)
2,683
(24)投资收益
2004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141
债券投资收益 664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转回的投资减值准备 -
805
2003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1,067
债券投资收益 52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44
转回的投资减值准备 109
2,172
上述投资收益无汇回的重大限制。
6、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200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277,906
减:专项坏账准备 (4,485)
273,421
200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236,718
减:专项坏账准备 (4,485)
232,233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其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273,422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4,484
合计 277,906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98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2
合计 100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4,484)
合计 (4,485)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232,159
1-2年 -
2-3年 170
3年以上 4,389
合计 236,718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比例(%)
1年以内 98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2
合计 100
2003年12月31日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95)
1-2年 -
2-3年 (1)
3年以上 (4,389)
合计 (4,485)
于200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277,733千元(2003年12月31日:232,228千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9.9%(2003年12月31日:99.9%)。
(2)长期股权投资
20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a) 355,142
其它(b) 20,000
合计 375,14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合计 355,142
本年增加
子公司(a) 154,971
其它(b) -
合计 154,97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合计 154,971
本年减少
子公司(a) -
其它(b) -
合计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合计 -
2004年12月31日
子公司(a) 510,113
其它(b) 20,000
合计 530,11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合计 510,113
(a)子公司
投资起止
期限
1998年
风度公司
-2028年
1999年
星泰公司
-2029年
1999年
阳光苑公司
-2029年
盛世物业公 1999年
司(附注4) -2029年
电控阳光公 2003年
司 -2053年
合计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
比例
2003年12 2004年12 2003年12
月31日 月31日 月31日
风度公司 91.67% 91.67% 55,000
星泰公司 75% 56.24% 31,035
阳光苑公司 65% 65% 46,924
盛世物业公
18% 18% 540
司(附注4)
电控阳光公
85% 85% 17,000
司
合计 150,499
投资金额
本年增 2004年12 2003年12
减额 月31日 月31日
风度公司 - 55,000 146,212
星泰公司 - 31,035 41,382
阳光苑公司 - 46,924 17,464
盛世物业公
- 540 (50)
司(附注4)
电控阳光公
34,000 51,000 (365)
司
合计 34,000 184,499 204,643
累计权益变动
本年增减 2004年12
额 月31日
风度公司 89,293 235,505
星泰公司 33,167 74,549
阳光苑公司 (15) 17,449
盛世物业公
(12) (62)
司(附注4)
电控阳光公
(1,462) (1,827)
司
合计 120,971 325,614
账面余额
2003年12 2004年12
月31日 月31日
风度公司 201,212 290,505
星泰公司 72,417 105,584
阳光苑公司 64,388 64,373
盛世物业公
490 478
司(附注4)
电控阳光公
16,635 49,173
司
合计 355,142 510,113
(b)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
1997年9月
有限公司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资本比例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
20,000 18.93%
有限公司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
由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本公司将其他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04年度和2003年度本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4)投资收益
2004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141
债券投资收益 664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
109,158
净增减的金额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转回的投资减值准备 -
合计 109,963
2003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69
债券投资收益 -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
37,215
净增减的金额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03
转回的投资减值准备 109
合计 38,296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注册
企业名称
地址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信息咨询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
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及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地产信息咨询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
与本公
企业名称
司关系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经济性质
企业名称 或类型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法定代
表人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军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侯国民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刚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鲍玉桐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03年12月
企业名称 31日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380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190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企业名称 本年增加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800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0
企业名称 本年减少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4年12月
企业名称 31日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180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190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3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首创置业 55,285 26.5 22,114 -
本年减少 2004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首创置业 45,271 15.5% 32,128 11%
本年增加是由于本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附注5(17)),首创置业所持的股份同比例增长所致。
如附注1所述,首创置业与北京燕赵于2004年3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4年12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首创置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5%的法人股股份转让予北京燕赵。于2004年12月31日,上述转让所涉及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已经完成,股份过户手续亦已办理完毕。北京燕赵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首创置业变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控制的关联方之股份及其变化
(a)本公司直接拥有其控制的关联方之股份及其变化:
2003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风度公司 55,000 91.67
星泰公司 31,035 75
阳光苑公司 46,924 65
盛世物业公司 540 18
电控阳光公司 17,000 85
本年增加
企业名称 金额 %
风度公司 - -
星泰公司 - -
阳光苑公司 - -
盛世物业公司 - -
电控阳光公司 34,000 -
本年减少
企业名称 金额 %
风度公司 - -
星泰公司 - (18.76)
阳光苑公司 - -
盛世物业公司 - -
电控阳光公司 - -
2004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风度公司 55,000 91.67
星泰公司 31,035 56.24
阳光苑公司 46,924 65
盛世物业公司 540 18
电控阳光公司 51,000 85
(b)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公司之股份及其变化:
2003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星泰公司 10,345 25
盛世物业公司 420 14
本年增加
企业名称 金额 %
星泰公司 - -
盛世物业公司 - -
本年减少
企业名称 金额 %
星泰公司 - (6.25)
盛世物业公司 - -
2004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星泰公司 10,345 18.75
盛世物业公司 420 14
(5)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置业”) 本公司之第三大股东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首创 本公司股东之一且为
阳光”) 首创置业之发起人
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原合营公司
(“信诚阳光”)
本公司已于2003年将持有信诚阳光的股权进行了对外转让。
(6)关联方交易
(a)关联方向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资
关联方名称
2004年度 2003年度
首创置业 43,000 -
(b)关联方购入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关联方名称
2004年度 2003年度
首创置业 5,000 -
(c)出售子公司予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2004年度 2003年度
首创阳光 - 37,000
(d)提供资金支持予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2004年度 2003年度
信诚阳光 - 85,000
(7)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应付首创置业(附注5(14)) 170,054 363,054
8、或有事项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或有负债主要为担保和法律诉讼而形成的。
(1)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集团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房时,根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如下:
公司名称 按揭款担保余额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6,635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99,754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1,305
合计 707,694
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诉讼
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风度”)与香港明山项目有限公司成立的华明公司于1994年与中化服装公司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协议》,1996年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根据解除协议,华明公司应于1997年退还中化服装公司1,400万元的预付款,1999年华明公司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且至此未履行对中化服装公司的清算责任。中化服装公司对首创风度提起了诉讼,于2003年12月25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首创风度赔偿420万元。首创风度对判决不服,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集团认为上述诉讼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已取得律师的专业意见得以确认。
9、承诺事项
(1)资本性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为: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开发项目 555,606 911,332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 360 1,200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4年度
净利润 108,787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54)
-短期投资收益 (805)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
-
备的转回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营业外收入 (420)
-营业外支出 205
小计 107,713
对所得税的影响数 88
对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7,825
2003年度
净利润 36,367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
-短期投资收益 (1,119)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
(109)
备的转回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43)
-营业外收入 (518)
-营业外支出 639
小计 34,317
对所得税的影响数 21
对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498
11、重分类
比较期间会计报表的部分项目已按本年度会计报表的披露方式进行了重分类。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 产 附注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
短期投资 5(2)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5(3)
其他应收款 5(3)、6(1)
预付账款 5(4)
应收补贴款
存货 5(5)
待摊费用 5(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6(2)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7)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5(8)
其他长期资产 5(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2004年12月
资 产 31日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0,047
短期投资 10,153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15,521
其他应收款 15,165
预付账款 17,412
应收补贴款
存货 2,054,752
待摊费用 37,49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330,54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1,064
减:累计折旧 (5,206)
固定资产-净值 5,858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858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5,85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45,42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5,42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2,381,832
2003年12月
资 产 31日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0,834
短期投资 10,614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4,431
其他应收款 13,699
预付账款 9,0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1,440,297
待摊费用 16,29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05,16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0,423
减:累计折旧 (4,022)
固定资产-净值 6,401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6,401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6,40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6,342
其他长期资产 12,39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8,737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1,930,307
2004年12月
资 产 31日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58
短期投资 10,153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273,421
预付账款
应收补贴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96,43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10,113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510,113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423
减:累计折旧 (850)
固定资产-净值 57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7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57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807,118
2003年12月
资 产 31日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755
短期投资 10,614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232,233
预付账款
应收补贴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74,60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55,142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355,142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458
减:累计折旧 (672)
固定资产-净值 78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786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78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630,530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千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10)
预收账款 5(11)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12)
应交税金 5(13)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5(14)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1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5(16)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5(17)
资本公积 5(18)
盈余公积 5(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5(2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004年12月
负债和股东权益
31日合并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28,151
预收账款 354,490
应付工资 298
应付福利费 3,71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324
应交税金 108,547
其他应交款 597
其他应付款 197,069
预提费用 47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02,66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4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602,662
少数股东权益 118,473
股东权益
股本 292,040
资本公积 67,373
盈余公积 132,709
其中:法定公益金 43,975
未分配利润 168,57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660,69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381,832
2003年12月
负债和股东权益
31日合并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1,186
预收账款 306,896
应付工资 298
应付福利费 3,78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045
应交税金 24,718
其他应交款 356
其他应付款 384,353
预提费用 2,066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64,70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35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35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314,705
少数股东权益 59,860
股东权益
股本 208,600
资本公积 76,420
盈余公积 99,541
其中:法定公益金 32,919
未分配利润 171,18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555,74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930,307
2004年12月
负债和股东权益
31日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9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324
应交税金 7,034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129,972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6,42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46,421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292,040
资本公积 67,373
盈余公积 69,535
其中:法定公益金 22,916
未分配利润 231,74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660,69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807,118
2003年12月
负债和股东权益
31日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9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045
应交税金 229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73,424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4,78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74,788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208,600
资本公积 76,420
盈余公积 53,216
其中:法定公益金 17,476
未分配利润 217,50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555,74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630,530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附注
一、主营业务收入 5(21)、6(3)
减:主营业务成本 5(21)、6(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22)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加:财务收入-净额 5(23)
三、营业利润/(亏损)
加:投资收益 5(24)、6(4)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项 目 2004年度合并
一、主营业务收入 956,214
减:主营业务成本 (666,09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1,665)
二、主营业务利润 238,453
加:其他业务利润 317
减:营业费用 (32,061)
管理费用 (16,675)
加:财务收入-净额 2,933
三、营业利润/(亏损) 192,967
加:投资收益 805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474
减:营业外支出 (205)
四、利润总额 194,041
减:所得税 (63,673)
少数股东损益 (21,581)
五、净利润 108,787
项 目 2003年度合并
一、主营业务收入 455,262
减:主营业务成本 (339,87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608)
二、主营业务利润 90,776
加:其他业务利润 87
减:营业费用 (17,989)
管理费用 (14,341)
加:财务收入-净额 2,683
三、营业利润/(亏损) 61,216
加:投资收益 2,172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518
减:营业外支出 (639)
四、利润总额 63,267
减:所得税 (23,376)
少数股东损益 (3,524)
五、净利润 36,367
项 目 2004年度母
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1,440)
加:财务收入-净额 272
三、营业利润/(亏损) (1,168)
加:投资收益 109,963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8)
四、利润总额 108,787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108,787
项 目 2003年度母
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1,793)
加:财务收入-净额 65
三、营业利润/(亏损) (1,728)
加:投资收益 38,296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201)
四、利润总额 36,367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36,367
补充资料:
项 目 2004年度合并 2003年度合并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944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2004年度 2003年度
项 目 母公司 母公司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903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附注
一、净利润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20)
其它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9)
提取法定公益金 5(19)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5(17)
四、未分配利润 5(20)
项 目 2004年度合并
一、净利润 108,78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181
其它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79,96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112)
提取法定公益金 (11,056)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6,80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15,645)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62,580)
四、未分配利润 168,575
项 目 2003年度合并
一、净利润 36,36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其它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82,9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26)
提取法定公益金 (3,913)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1,181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171,181
2004年度母
项 目
公司
一、净利润 108,78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7,506
其它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326,2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879)
提取法定公益金 (5,440)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9,974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15,645)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62,580)
四、未分配利润 231,749
2003年度母
项 目
公司
一、净利润 36,36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6,594
其它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22,96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3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818)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17,50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217,506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2004年度合并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92,683
收到的税费返回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07
现金流入小计 1,002,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36,0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29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832)
现金流出小计 (1,239,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61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805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17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4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706)
产所支付的现金
除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7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8,84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
48,845
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98,84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22,529)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92,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净减少额 (230,787)
项 目 2003年度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回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
现金流入小计 2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2)
现金流出小计 (1,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9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支付的现金
除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17,37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现金流出小计 (17,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
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573)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净减少额 (18,897)
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2004年度合并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8,787
加:少数股东损益 21,581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0
固定资产折旧 1,359
无形资产摊销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1,1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50
待摊费用的增加 (17,909)
预提费用的减少 (1,5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4)
资产的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21,955
投资收益 (805)
递延税款贷项
存货的增加 (648,8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1,02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94,17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4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80,047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10,834)
现金净减少额 (230,787)
项 目 2003年度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8,787
加:少数股东损益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 204
无形资产摊销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待摊费用的增加
预提费用的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 (109,963)
递延税款贷项
存货的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2,858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31,755)
现金净减少额 (18,897)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行次
一、股本:
年初余额 1
本年增加数 2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3
盈余公积转入 4
利润分配转入 5
新增股本 6
本年减少数 10
年末余额 15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6
本年增加数 17
其中:股本溢价 18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9
接受现金捐赠 20
股权投资准备 21
拨款转入 22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3
其他资本公积 30
本年减少数 40
其中:转增股本 41
年末余额 45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46
本年增加数 47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48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49
任意盈余公积 50
储备基金 51
企业发展基金 52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53
本年减少数 54
其中:弥补亏损 55
转增股本 56
分派现金股利 57
分派股票股利 58
年末余额 6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63
储备基金 64
企业发展基金 65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66
本年增加数 67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68
本年减少数 70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71
年末余额 75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76
本年净利润 77
本年利润分配 78
年末未分配利润 80
项 目 本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08,600
本年增加数 83,440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20,860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62,580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292,04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76,420
本年增加数 11,813
其中:股本溢价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11,813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
本年减少数 20,860
其中:转增股本 20,860
年末余额 67,373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66,622
本年增加数 22,112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2,11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2,11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弥补亏损
转增股本
分派现金股利
分派股票股利
年末余额 88,734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88,734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32,919
本年增加数 11,056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1,056
本年减少数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年末余额 43,975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181
本年净利润 108,787
本年利润分配 111,393
年末未分配利润 168,575
项 目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08,600
本年增加数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208,6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75,909
本年增加数 511
其中:股本溢价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511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
本年减少数
其中:转增股本
年末余额 76,420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58,796
本年增加数 7,826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7,826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7,826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弥补亏损
转增股本
分派现金股利
分派股票股利
年末余额 66,62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66,622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29,006
本年增加数 3,913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3,995
本年减少数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年末余额 32,919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本年净利润 36,367
本年利润分配 11,739
年末未分配利润 171,181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资产减值准备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一、坏帐准备合计 4,614
其中:应收帐款 111
其他应收款 4,503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20,0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0,00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权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本年增加数
一、坏帐准备合计 60
其中:应收帐款 35
其他应收款 25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权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一、坏帐准备合计 4,674
其中:应收帐款 146
其他应收款 4,528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20,0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0,00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权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年度间数据变动达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说明
单位:人民币千元
年末数
项 目
(本年数)
货币资金 180,047
应收账款 15,521
预付账款 17,412
存货 2,054,752
待摊费用 37,495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45,429
应付帐款 528,151
应付股利 9,324
应交税金 108,547
其他应付款 197,0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少数股东权益 118,473
股本 292,040
盈余公积 132,709
法定公益金 43,975
主营业务收入 956,214
主营业务成本 666,09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1,665
主营业务利润 238,453
营业费用 32,061
营业利润 192,967
投资收益 805
利润总额 194,041
所得税 63,673
少数股东损益 21,581
净利润 108,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7,840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37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316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30,787
额
年初数
项 目
(上年数)
货币资金 410,834
应收账款 4,431
预付账款 9,000
存货 1,452,692
待摊费用 16,294
长期待摊费用 6,342
其他长期资产 6,342
应付帐款 171,186
应付股利 1,045
应交税金 24,718
其他应付款 384,35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000
少数股东权益 59,860
股本 208,600
盈余公积 99,541
法定公益金 32,919
主营业务收入 455,262
主营业务成本 339,87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608
主营业务利润 90,776
营业费用 17,989
营业利润 61,216
投资收益 2,172
利润总额 63,267
所得税 23,376
少数股东损益 3,524
净利润 36,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3,249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776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43,151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48,678
额
项 目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56%
应收账款 250%
预付账款 93%
存货 41%
待摊费用 130%
长期待摊费用 -100%
其他长期资产 616%
应付帐款 209%
应付股利 792%
应交税金 339%
其他应付款 -4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0%
少数股东权益 98%
股本 40%
盈余公积 33%
法定公益金 34%
主营业务收入 110%
主营业务成本 9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0%
主营业务利润 163%
营业费用 78%
营业利润 215%
投资收益 -63%
利润总额 207%
所得税 172%
少数股东损益 512%
净利润 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6%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8%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8%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93%
额
项 目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
应收账款 应收客户房款增加
预付账款 房地产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
存货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
待摊费用 房地产项目预收款计提营业税及所得税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 转入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出租开发产品增加
应付帐款 房地产项目已完成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应付股利 中期分配利润尚未支付完毕
应交税金 已提取尚未支付的税金增加
其他应付款 应付代垫款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归还到期房地产项目借款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净利润增加
股本 中期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 净利润增加
法定公益金 净利润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 已售房地产项目入住结算面积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 房地产项目入住结算面积及其收入增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营业费用 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增加
营业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减少及未再进行股权投资转让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增加
所得税 利润总额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
净利润 利润总额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未再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房地产项目长期借款增加金额降低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且借款金额降低
额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军
200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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