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作者:    日期:2005.02.01 10:3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31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49,866,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 %,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11,68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本总额的0.02%;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公司股份149,854,950股(含510股流通股),非流通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总额的98.55%。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武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崔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149,866,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12,198股,非流通股149,854,4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张胜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选举张剑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149,866,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12,198股,非流通股149,854,4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卢二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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