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1.28 13:3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2004年12月31日,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青鸟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累计占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余额521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4年11月19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北京大学校内9区3号楼),法定代表人为杨芙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交电化工、建筑材料、医疗器械、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公司开发后的产品;经营公司和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公司和其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康实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占用资金的形成原因及构成

  北大青鸟集团及其关联方2004年由于开展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等原因,曾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环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拆借资金5210万元。

  主要构成为:

  1、2004年10月10日代北大青鸟集团支付北京特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款项1800万元;

  2、2004年10月10日代北大青鸟集团支付北京知在教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500万元;

  3、2004年11月30日拆借给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910万元。

  四、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高度重视,一直进行催收。北大青鸟集团已致函本公司,承诺将于2005年6月30日前归还本公司占用资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将有效落实有关措施,督促北大青鸟集团及时履行还款承诺,并进一步采取多方面措施,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资金占用未履行相关资金审批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是不规范行为,公司应督促北大青鸟集团及其关联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公司今后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公司董事会并全体董事就上述事宜对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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