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通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核准,徐工机械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66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23%)向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部质押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另外,徐工机械因质押贷款于2004年8月9日被质押冻结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7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76%)已于2005年1月20日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冻结手续。
截至公告日,徐工机械共质押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66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23%。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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