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的

  作者:    日期:2005.01.26 10:2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数42.22%的国有法人股128,749,337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通知,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划转协议》。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28,749,337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42.22%。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划转协议》,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8,749,337股国有法人股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上述股权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本公司128,749,337股国有法人股股权,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但仍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权划转协议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批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划转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无异议后生效。同时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后,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等法律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研究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就该项收购事宜发表《董事会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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