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一次会议于2005年元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孟臻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5年1月1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公司总经理。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亲自出席五名,授权委托出席一名,其中: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学锋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总经理列席参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选举李孟臻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志经先生、赵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由董事长提名,聘任程乐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培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五个工作日之前,公司已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吴长伟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1日
附件一:
公司新聘任高管人员个人简介
程乐团先生,42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新庄矿建设指挥部生产科副科长、统计科科长、矿长助理;葛店矿矿长;新庄矿矿长;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培顺先生,57岁,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永城矿务局计财处主任会计师、副处长、处长、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吴长伟先生,32岁,大学本科,经济师职称、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先后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二: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决议,聘任 程乐团先生为总经理,王培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长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公司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字: 宋学锋 管一民
2005年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