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本监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研究和讨论,为便于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请更换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不再与原审计机构“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该提案需报董事会审核并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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