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

  作者:    日期:2005.01.11 13:4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州久久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久公司") 免予征收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久久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我公司现金出资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州大港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该公司住所为湖州市东门三里桥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单建明。

  二、2004年被湖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批准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注册号0512245。

  三、2005年1月10日,接到湖州市国家税务局湖国税所(2004)64号文件,同意对久久公司2004年度内取得的所得,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久久公司2004年1-9月实缴所得税364.76万元。因我公司对久久公司控股90%,因此,在我公司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的基础上将增加净利润328.28万元。久久公司2004年第四季度的所得税,仍属免征范围。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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