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委托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

  作者:    日期:2005.01.08 09:1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回委托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投资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4月18日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签订《国债托管协议》,委托大鹏证券进行6000万元的国债投资,期限一年,投资范围为交易所上市之国债。同时双方又签订了《国债托管补充协议》,大鹏证券承诺按期返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公司于2003年4月22日同大鹏证券签订条款相同的《国债托管协议》和《国债托管补充协议》,委托大鹏证券进行4000万元的国债投资;2003年6月2日同样追加委托大鹏证券进行国债投资5000万元。公司先后委托大鹏证券进行国债投资总计金额15000万元。 2004年4月,第一笔委托资金到期后,大鹏证券没有按期支付本金和约定收益。经公司催讨,大鹏证券于2004年5月12日归还本金10000万元及相应约定收益,2004年6月29日归还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约定收益(上述事项,公司已经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具体见200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30版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对于剩余3000万元本金,公司已经收回资金28,944,335元,距离3000万元本金差1,055,665元。对此差额及3000万元本金的约定收益,公司保留继续向大鹏证券追索的权利。未收回的本金差额及约定收益对公司2004年度的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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