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月7日上午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三名监事认真研究,通过记名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巡检,及时、正确地指出了公司在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我公司将抓住整改契机,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和明晰子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和有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严格执行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一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