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1.07 13:1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10位董事参加会议并做出决议,吴为棋董事未参加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召开的七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互保协议书》。

  协议约定双方以互保方式分别为对方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期限为一年,自协议签字盖章生效日起计算。

  目前双方还未签订《保证协议》,待公司按本《互保协议》的约定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月7日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