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今日公告称,公司已经将4000万元返还给青岛森泰达橡胶有限公司,公司与森泰达相关的案件全部终结。
兰生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和森泰达曾于2003年8月25日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联合运作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的现货天然橡胶。然而,双方的合作未能顺利进行。森泰达称,兰生股份未按约定方式操作,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构成违约。日前,森泰达在给青岛南区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请求判令兰生股份返还森泰达投入海南交通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40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森泰达将放弃其他任何相关利益的请求。
根据青岛南区法院判决,兰生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森泰达合作资金4000万元;案件受理费21.00万元由被告兰生股份负担;之后,青岛南区法院又出具了民事裁决书,准许森泰达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83万元,减半收取10.92万元,由森泰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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