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地点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玻纤 600176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联系电话: (010)82915588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1月4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系以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方式进行,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及豁免受让方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直接监督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于1984年,是国务院首批56家试点企业集团之一,注册资本37.2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经营范围为主营建筑材料及其原辅材料、生产技术设备的研制开发、批发、零售和本系统计划内小轿车的供应;承接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工厂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中国玻纤股权结构示意图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后,中国玻纤股权结构示意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上述人员均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集团持有北新建材国有法人股347,0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60.33%),除此以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的批复,上述股份及本集团所持有的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161,493,120股(占其总股本的37.79%)将一并行政划转至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中国玻纤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集团持有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161,493,120股(占总股本的37.79%),为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情况
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的批复,本集团所持有的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161,493,120股(占总股本的37.79%)行政划转至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前,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持有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10,176,000股(占其总股本的2.38%)。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将持有中国玻纤171,669,120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0.1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集团不再持有中国玻纤的股份。
三、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其他说明
1、本集团持有的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托管或冻结等。
2、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后,本集团将失去对中国玻纤的控制。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与本集团同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国有股权行政转让后,中国玻纤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3、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本集团已对受让人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是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原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成立于1985年3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主要从事经国家批准的二类计划商品、三类商品、其他三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批准的易货贸易、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建材、非金属矿、建材成套设备、钢材、木材、氧化铝等大宗产品的进口、国外新产品、新技术和住宅家居产品的代理经销、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服务商。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外贸最大500强企业。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拨,是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在集团范围内进行战略性资产调整的组成部分。通过国有股权划转,有利于加快资产重组步伐,集中集团优质资产形成合力,在主导产业中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使中国建材集团发展成为一家国际化、世界级的综合建材企业,具备与国外世界级建材企业进行竞争的实力。
4、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中国玻纤未清偿的负债,中国玻纤没有为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负债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集团没有买卖中国玻纤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声明与签署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曹江林
盖章: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5年1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2.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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