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作者:    日期:2005.01.04 13:5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联交易概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于2004年12月29日签定的《资金拆借协议书》,由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无息周转资金500万元。

  2、关联关系

  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29.83%有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董事高继胜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8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53号,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原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等。截止2003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5,753.93万元,总资产为86,614.6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支持本公司的经营活动,缓解周转资金困难,为公司提供500万元无息周转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2004年12月29日签定的《资金拆借协议书》的规定,由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无息周转资金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本公司无息提供周转资金。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年初至本披露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

  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周转资金累计发生额共70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及时进行了公告。

  七、独立董事前事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史晋川先生、汪炜先生、郭德贵先生于2004年12月18日收到贵公司将于2004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对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签定《资金拆借协议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支持了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解决公司缺少周转资金的暂时困难,同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签定《资金拆借协议书》。

  公司独立董事史晋川先生、汪炜先生、郭德贵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说明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3、莱茵达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

  4、《资金拆借协议书》。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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