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2.31 15:0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04年12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条第9项第(3)款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增发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以上授权,结合本次增发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同意办理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登记的注册资本为38,312.664万元,根据2004年度A股增发7,600万新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5,912.664万元。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2004年12月8日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后的实际情况,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修改:

  1、对原章程第三条进行修改。原章程第三条由两款变为三款,拟增加的第三款内容应为:

  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第三次向社会公众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0,000股,本次增发全部股份于2004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后的第三条为:

  第三条 公司于1996年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其中27,000,000股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000,000股职工股于1997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2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第二次向社会公众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50,000股,本次增发全部股份于200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第三次向社会公众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0,000股,本次增发全部股份于2004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对原章程第六条进行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312.664万元。

  修改后的第六条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12.664万元。

  3、对原章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章程第十九条由六款变为七款,所增加的第七款内容为:

  2004年12月,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0,000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459,126,640股。

  修改后的第十九条为:

  1996年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8,691,500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发行48,691,500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1.88%。

  2000年5月,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6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125,906,400股。

  2000年5月,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转让后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90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8%。

  2002年8月,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50,000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147,356,400股。

  2003年4月,经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294,712,800股。

  2004年2月,经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383,126,640股。

  2004年12月,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0,000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数变为459,126,640股。

  4、对原章程第二十条进行修改。

  原章程第二十条为: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383,126,640股,其中国有法人持有202,556,640股,占股份总额的52.87%;社会公众股为180,57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47.13%。  修改后的第二十条为: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459,126,640股,其中国有法人持有202,556,640股,占股份总额的44.12%;社会公众股256,57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55.88%。

  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将不变。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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