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04年12月13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会议于2004年12月24日在深圳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进行,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管同科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章程,拟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八十二条,原文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上届董事会提出"。
拟改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上届董事会提出。
第九十一条,原文为:"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拟改为: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决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决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朱大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朱大华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先生、刘祥青先生和黄辉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朱大华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及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
5、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方案,管同科先生、刘钧厚先生和李静强先生三位董事在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未参加此议案的表决,此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仍按《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监事长的工资不低于董事长工资的85%,副总经理的工资不低于总经理工资的70%。具体工资方案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另行公告。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附:朱大华先生简历
朱大华先生,37岁,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专业,曾任中国(深圳)教育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