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变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就股东持股变动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接本公司股东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2,156,567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协议出让给潍坊市投资公司的申请,目前正等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批准后即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有关上述股权转让的公告详见2004年8月17日、2004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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