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4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应列席监事3名,实际列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经参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高建平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聘任向春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向春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总监聘任的独立意见》见附见二。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向春兵先生简历
向春兵先生,34岁,毕业于东北大学,会计师。曾任沈阳海通房产公司会计、沈阳海星昊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沈阳莱茵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总监人选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十三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以上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财务总监人员的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史晋川 汪炜 郭德贵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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