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转让业经核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通知,本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业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129号文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将所持有的“景谷林业”国有股份6132万股中的3130万股转让给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二、此次国有股转让完成后,“景谷林业”总股本仍为10500万股。其中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持有3002万股,占总股本的28.59%;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3130万股,占总股本的29.81%。
关于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公告可以参阅2004年1月29日、2月10日、3月23日、7月28日、9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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