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

  作者:    日期:2004.12.17 13:2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

                 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在2004年12月22日上午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展览馆4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4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军先生的提名议案,并于2004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及李军先生的简历。该议案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200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第二次第十六次会议上讨论通过该项议案。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韩凤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讨论通过推选沈叙强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简历见2004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议案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审议《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配股的议案》;

  200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第二次第十六次会议上讨论通过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04年2004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在上交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0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于2003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om.cn)对有关以上四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其中第3项议案--《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配股的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社会公众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4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449房间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李欣。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014466-446 传真:(010)66019471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4年12月22日上午9:00 至2004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附件2

                  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需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先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然后自行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一)网上注册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密码;

  (5)其他资料信息。投资者可通过预留的电子邮件,接收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资料或其他文档资料。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密码、密码查询答案以及系统配发的网上用户名和身份确认码。其中,身份确认码仅在办理身份验证时一次性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时使用;密码查询答案用于忘记密码时重设密码。

  (二)身份验证

  注1: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2:投资者除提交申请材料之外,仅须提供网上注册获得的身份确认码,不必提供网上用户名。

  (三)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可随时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只能一次性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需妥善保管(使用他人电脑下载的,请将电子身份证书导入到自有的软盘、闪存等介质中,具体操作见中国结算网站《投资者使用手册》)。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除需网上用户名、密码外,还需使用电子身份证书。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82,58598851

  (上海) 021-68870190

  (深圳) 0755-25988880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先办理身份验证手续,取得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具体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对同一股东大会,投资者办理了现场参会登记后,则不能再进行网上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除非撤消现场参会登记。

  注4:投资者提交电子选票或电子授权委托书时,若电子身份证书已安装,则系统会自动搜寻并识别电子身份证书;若电子身份证书尚未安装,投资者需安装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82,58598851

             (上海) 021-68870190

             (深圳) 0755-25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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