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2.09 14:4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4 年12 月8 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 名董事,实到9 名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全部到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在京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文亚非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新建1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工程项目》议案

  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有机硅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强有机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保持有机硅业务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拟定在江西星火有机硅厂新建一套1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有机硅产品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现有2 万吨/年和5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各一套,目前装置运行良好,产销两旺。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新兴材料的有机硅产品,其需求增长一直非常旺盛,而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能力仍然有限,市场缺口较大,50%以上的市场需求需要从国外进口补充。国内有机硅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为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厂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同时也加剧了有机硅市场的竞争。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有机硅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保持有机硅业务的领先地位,公司拟定在江西星火有机硅厂新建一套1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本次新建装置将采用公司自有成熟技术,引进国际先进工程技术,由全球著名工程设计公司德国伍德公司进行工程设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有机硅单体总生产能力可达20 万吨/年,原料等消耗指标将保持先进水平,生产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凭借本公司多年的有机硅生产管理经验及其产品在国内所占的市场份额和良好信誉,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预计工程总投资为103631万元人民币(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项目预计2006 年建成投产。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3]1018 号”许可批复。

  由于该项目已超出董事会投资权限,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2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亚运村支行的授信额度已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周转,决定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2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授信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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