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3日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煤业集团”)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晋城煤业集团在2005-2009年五年期间向华能国际分别提供300万吨、400万吨、500万吨、600万吨和600万吨优质动力煤。合同双方本着共同承担市场风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商定了合同基础价格,并明确了在一个年度内价格的最大升降幅度。
本次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对电煤供应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和政策,有利于保障供需双方稳定的生产和需求,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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