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2.04 14:3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 月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929.29 万股,占总股份的54.7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龙主持。公司保荐代表人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作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2005 年度购销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赞成182.34 万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有表决权的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公司的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项表决。

    2、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改建3000 万发自动化工业电雷管项目的议案》

    赞成4929.29 万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3、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扩建3 万吨精铸砂项目的议案》

    赞成4929.29 万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12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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