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速公路股权转让实施完毕的公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决定转让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安阳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5%的股权(11250万元),分别转让给河南公路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9750万元)和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1500万元);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安阳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5%的股权(11250万元)分别转让给河南公路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9750万元)和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1500万元)。
上述转让事项已按照相关协议于11月30日前实施完毕,本次转让所得款项全部收到。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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