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作者:    日期:2004.12.01 13:3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总额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康经武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选举通过薄少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贺虎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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