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延期的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延期担保一年的事宜。全体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同意为明星康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的1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延期一年。表决结果为:9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反对,1名董事弃权。
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27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7.14%,为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截止200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1070.83万元,负债总额为13357.51万元,净资产37713.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5%,实现净利润499.63万元。
本公司于2004年2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同意为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的5000万元承兑汇票和5000万元贷款,合计10000万元提供担保。详见200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4-04)。
本次担保是前次为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借款担保的展期,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止(借款期限为一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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