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发布《收购报告书》全文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87号)同意,本公司股东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与本公告同日公告其有关收购本公司的《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请投资者加以关注。
特此公告。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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