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1.27 13:2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 年11 月26 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 人,代表股权数3304.8143万股,占公司总股权数的42.77%。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起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继续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公司更名事项在2004 年5 月21 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于未能在有效期限内办理完毕,经2004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继续办理公司名称由“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名称的条款。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二、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三、审议批准董事变更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张毅恒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提出辞去董事职务,且董事会已经同意其请求,本次会议同意张毅恒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会议选举薛科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会议选举宋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会议选举袁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会议选举蒋祖建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会议选举姜厚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四、审议批准监事变更的议案

    鉴于监事李炜、周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同意其请求,本次会议同意以上两位监事辞去监事职务。

    会议选举陈利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会议选举洪伟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票3244.814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8.18%;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票6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82%。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成都天作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资料: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1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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