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6日在浦东松林路357号通贸大酒店六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590783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31%;其中 B股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38801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崔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2、蒋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3、选举于继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4、选举程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907838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238801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杰、赵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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