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审议会议全部文件的形式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议:
批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天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天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通信)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申请短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中天通信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项,并在该项担保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相应公告。
截至2004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为中天通信担保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5500万元且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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