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

  作者:    日期:2004.11.19 13:3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张志俊先生、田家官先生因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志俊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宋廷池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系统的议案》

  详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4-028)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公司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系统的议案》

  2.《关于制定<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12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04年12月20日之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77210转6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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