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1.17 15: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曾披露公司为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电公司)的担保因其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所发生的纠纷一案,现就该项诉讼进展情况披露如下:公司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充中院)2004年11月12日下达的(2003)南中法执字第70-10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2003年11月4日,南充中院扣划了银河公司银行存款360万元,支付给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岷江支行(以下简称岷江支行)105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公司)255万元。

  2004年6月1日岷江支行与三电公司、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三电公司、本公司偿还岷江支行借款本金149万元,岷江支行免收利息及已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三电公司支付了50万元,本公司支付了98.675658万元,两公司按和解协议还清了借款。岷江支行向南充中院申请撤销了执行申请。

  公司于2004年9月、10月、11月分别偿还了信达公司40万元、40万元、83.6万元。三电公司于2004年9月偿还了信达公司10万元。借款本息共计428.6万元已全部付清。

  现岷江支行、信达公司申请执行三电公司、本公司两案均已执行完毕,法院裁定:解除对本公司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的土地133863.63平方米(地号:桥一(237),土地证号:新都国用(2003)字第114号)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的土地104842.65平方米(土地证号:新都国用(2001)字第0666号)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持有的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109260法人股的2003年度现金红利的冻结。公司正采取措施,追偿三电公司应支付本公司的所有款项。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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