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

  作者:    日期:2004.11.17 14:4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4年11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本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占总股份的53.09%)中的55,582,244股占总股份的24.17%,因为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汇通支行贷款担保一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续冻期为2004年11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冻结有关事项刊登在2002年6月20日、2003年6月17日、2003年11月27日、2004年5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